高新规划分局宣传《石家庄城乡规划条例》
本报讯(记者任学光见习记者康瑞珍)5月27日,在《石家庄城乡规划条例》即将实施之际,省会高新区规划分局在天山海世界广场,采用喇叭播送、传单发放、现场解答的形式对《石家庄城乡规划条例》进行宣传。并对居民比较关心的问题,如“单位和个人在城乡规划放的权力和义务有哪些?”“建筑物的用途能否改变?”等问题进行解答,引来不少市民前来咨询。 据高新规划分局负责人介绍,选择在这个时间对规划条例进行宣传,是为了让群众了解城市规划的管理和要求,使人人都参与到规划中来。“特别是有些农村在纳入城市规划管理之后,有一些居民在自家土地上搞建设还要接受城市规划管理不理解。实际上,在城市规划区内,无论改建、新建、扩建任何建筑等,必须依法办理规划手续,没有办理规划手续的,或没有按照规划批准的内容进行建设的,都属于违法建筑。”他表示,希望通过规划条例的宣传,使城乡建设依法、依规、有序开展,保持辖区良好的建设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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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晶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