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检察院三项措施防止冤假错案
长城网石家庄6月6日讯(李月晨)今年以来,新乐市人民检察院积极贯彻中央政法委《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切实履行检察职能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的若干意见》精神,围绕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从三个方面加以落实,从而有效避免了冤假错案的发生。 一是充分认识检察机关在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中的责任,认真办好每个案件,努力做到不枉不纵、不错不漏。二是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切实扭转“重实体、轻程序”的不良倾向,细化和严格遵守办案流程及执法规范。三是建立和完善办案质量考核及追责制度,积极推进案件管理机制改革,统一案件进出口,加强对案件预警提示、跟踪监督、权限管理等方面的流程监控及质量管理,并对业务部门及案件承办人在办案流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进行监督。 |
关键词:冤假错案,措施,防止 |
责任编辑:郭晶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