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自全省地税系统职责调整及税收业务重组之后,长安区地税局开始全面负责全市市属社保企业(自然人)的养老保险费及失业保险费的收缴工作。该局坚持“税费并重,税费统管”工作原则,强化社保费征缴工作。2013年共组织入库社保费49.35亿元,其中市本级社保费46.66亿元,同比增收7.37亿元,增长18.75%,顺利完成了老百姓“养老钱”的征缴工作。 该局严格执行社会保险费分类认定管理制度,按照缴费单位上一年度生产经营状况、工资发放情况、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等情况,将缴费单位分为ABCD四档,实行分类管理。完善社会保险费“随税同征,随税同管,随税同查”制度,实现税源档案资料与费源档案资料的互核互补。 (石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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