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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可以不随父母姓?

来源: 石家庄新闻网 作者: 2014-10-28 08:5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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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北京10月27日电27日,关于“姓名权”的立法解释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根据这一草案,子女可以有条件地选取父姓和母姓之外的姓氏。

  此次审议的“关于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一款、婚姻法第二十二条的解释草案”明确:“公民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

  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有些人据此认为,姓名权是私权利,自己起任何名字都可以不受约束。

  但事实上,姓氏体现着血缘传承、伦理秩序和文化传统,公民选取姓氏涉及公序良俗。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信春鹰27日在向大会作说明时表示:“公民随父姓或者母姓在我国有深厚的伦理基础,社会普遍遵循。也是我国姓氏文化的重要体现,应当得到良好的传承。”

  草案规定,考虑到社会实际情况,公民有正当理由的也可以选取其他姓氏。包括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有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公民可以根据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选取姓氏。

  一些专家认为,子女随父母姓有利于身份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公民选择外姓不能完全禁止,但口子开得要适当。明确哪些情况下不可以选取第三姓,避免给违法犯罪人员等留下法律空子。

关键词:姓氏,公民,姓名权

责任编辑:解哲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