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麻绿豆大的事儿他一激动动了刀子
本报讯(记者 冯月静 通讯员 李硕 邢雪梅)李勇的弟弟开车与他人的车发生轻微剐蹭,本来不算什么大事,可双方协商时起了争执,李勇用刀子将对方扎成重伤。近日,新华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勇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2014年10月的一天,李勇的弟弟开车来到石市一电子城办事,在返回途中与被害人张某的车发生了轻微的剐蹭,因为两辆车都有保险,本来不是什么大事,李勇的弟弟和被害人张某分别叫来李勇和朋友就赔偿的事进行商谈,谁知在商谈的过程中,双方都认为自己没有过错,都想让对方的保险公司来赔偿自己,结果越说越激动,继而发生了打斗,在打斗过程中,李勇使用随身携带的小刀将被害人张某的腹部扎伤并逃离现场,后经鉴定,张某的伤情属重伤。事发后的第三天,李勇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该案由新华区检察院以李勇涉嫌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经法院依法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勇因琐事致人重伤,其行为构成了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具有自首情节,且对被害人进行了赔偿,取得了谅解。故法院作出如上判决。(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
关键词:被害人,法院,动刀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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