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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起涉大气环境违法案件曝光

长城网 作者:马冬胜 2016-12-02 12: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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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公开曝光重污染天气期间超标排污等10起涉气环境违法典型案件。据悉,近期河北省环保厅组织了8个执法检查组,对环首都周边城市及大气传输南通道城市开展了重污染天气督导检查和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落实到位,查处了一批涉气环境违法问题。部分企业漠视环保法律法规、非法排污、恶意排污的问题仍然不同程度的存在。下一步,省环保厅将继续加强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落实到位,推进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10起典型案件

  邯郸市磁县裕泰焦化有限公司逃避环境监管及超标排污案

  邯郸市磁县申家庄煤矿矸石发电厂超标排污案

  唐山迁安市河北润安建材有限公司非法排污案

  唐山市滦南县天津荣程集团唐山特种钢有限公司未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采取限产措施案

  廊坊霸州市益鑫达钢管有限公司无组织排放案

  保定市徐水区东方造纸有限公司非法排污案

  沧州市献县河北燕京玻璃制品有限公司非法排污案

  衡水市武邑县河北东华冀衡化工有限公司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案

  衡水市路北新区北京汇源集团衡水有限公司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案

  邯郸市峰峰矿区义戎焦化有限公司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案

  违法事实:10月24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擅自关闭主阀门停送煤气、逃避执法人员监管;经现场监测,该公司排放的二氧化硫浓度超标。

  处理情况:省环保厅已致函磁县政府,要求对该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全面调查,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做到整改到位、向相关部门移送到位,将处理情况向社会公开。磁县环保局已先行启动行政处罚程序,并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

  违法事实:10月26日,执法人员检查时,现场对该公司排放的烟气进行监测,结果显示该公司排放的氮氧化物浓度超标。

  处理情况:省环保厅已向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对其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启动行政处罚程序。

  违法事实:10月27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排污许可证自2014年8月19日到期后,一直未续办排污许可证,非法排放大气污染物。

  处理情况:省环保厅已向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对其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启动行政处罚程序。同时,下发督察通知,责成唐山市环保局加强监管,对发现的问题严查严处,并将处理情况向社会公开。

  违法事实:10月26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在接到当地政府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后,未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采取限产30%的措施。

  处理情况:省环保厅已致函滦南县政府,要求严肃处理,并加强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的督导检查工作。

  违法事实:10月25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公司煤炭、沙土等易产生扬尘物料未采取防尘措施,建设使用的两台锅炉未配套建设环境保护设施,危险废物未按规定进行存放、未设置危险废物标志。

  处理情况:省环保厅已向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对其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启动行政处罚程序。同时,下发督察通知,责成廊坊市环保局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和危险废物进行全面调查,并对污泥性质进行分析,做到处置到位、整改到位、向相关部门移送到位,将处理情况向社会公开。

  违法事实:10月27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的状况下,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未运行,煤炭露天堆放未采取防尘措施。

  处理情况:省环保厅已启动行政处罚程序。同时,下发督察通知,责成保定市环保局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全面调查,对发现的问题严查严处,并将处理情况向社会公开。

  违法事实:10月25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擅自停运大气污染治理设施,非法排放污染物。

  处理情况:省环保厅已向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对其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启动行政处罚程序。同时,下发督察通知,责成沧州市环保局加强日常监管,对发现的问题严查严处,将处理情况向社会公开。

  违法事实:10月26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监测部门对该公司锅炉排放的烟气进行监测,结果显示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浓度超标。

  处理情况:省环保厅已向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对其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启动行政处罚程序。

  违法事实:10月26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监测部门对该公司锅炉排放的烟气进行监测,结果显示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浓度超标。

  处理情况:省环保厅已向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对其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启动行政处罚程序。

  违法事实:11月5日,执法人员检查时,现场对该公司焦炉烟气进行监测,结果显示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浓度超标,自动监控设施不能正常使用。

  处理情况:省环保厅已向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对其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启动行政处罚程序。

  1至9月全省PM2.5

  平均浓度较去年同期降17.1%

  本报讯(记者崔虹)12月1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城建环资委主任委员姬振海、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姬振海说,1至9月份,PM2.5平均浓度较去年同期下降17.1%,全省大气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姬振海介绍,上半年,全省单位GDP能耗下降5.01%,燃煤消费总量继续下降,污染物排放量持续降低,大气环境质量不断改善。今年1至9月份,PM2.5平均浓度较去年同期下降17.1%,空气质量达标天数较去年同期增加24天;重度以上污染天数较去年同期减少5天。同时,淘汰燃煤锅炉3562台,取缔关闭露天矿山153个,完成修复绿化矿山迹地143个。压减炼钢产能892万吨,完成国家下达任务的108.8%。

  报告显示,今年以来,全省查处环境违法问题3468件,查处环境违法企业3333家,关停取缔1545家。立案侦办污染环境刑事案件519件,抓获犯罪嫌疑人919人,办理污染环境治安案件2009起,治安拘留2021人,有力地震慑了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2日至4日

  冀中南局地有重度霾

  据省气象台预报,12月2日至4日,随着静稳天气形势的建立,河北中南部地区气象扩散条件逐渐转为不利,中南部大部分地区有中度霾,局地有重度霾;4日起随着冷空气的到来,雾霾将有所缓和;5日凌晨开始雾霾天气将得以缓解。

  根据河北省大气办《关于区域一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区域二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要求,河北省气象局于12月1日8时启动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雾霾)Ⅳ级应急响应,要求全省各级气象部门各相关单位,全力做好雾霾天气应急响应和气象预报预警服务及信息报送工作。

  预计未来三天,河北大部地区以晴到多云天气为主,各地气温变幅不大,中南部地区最高气温在10℃左右,最低气温在1℃左右。 (记者 马冬胜)

来源: 燕赵晚报

关键词:重污染,大气环境,案件

责任编辑:韩晓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