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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调解信息化平台省内覆盖率已达81%
让“科技”服务人民调解 用“智慧”构建和谐燕赵

来源: 长城网 作者:宁晓雪 李全 2017-01-27 10: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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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穆思山在省司法局长工作调度推进会上强调,要加大“民调通”信息平台建设推进力度。

  长城网1月24日讯(记者 宁晓雪 李全)2017年1月9日上午11时,石家庄市栾城区司法局柳林屯司法所所长刘增彦打开手机上的“民调通”APP,熟练地登录、点击、查看。“这是夏凉村民调主任刘锁柱刚上传的,他又成功调解了一起民事纠纷。”刘增彦指着“民调通”里一个未读信息向记者介绍,自从运行“民调通”以来,他们做调解工作更顺手了,还曾借助“民调通”及时妥善化解过几起差点激化的民事纠纷。

  前不久,刚吃过午饭的刘增彦打开“民调通”,看到刘锁柱上传了一条信息:一个外地女子因债务纠纷持刀去了村里刘某家。刘某已经几年没回家了,家里只有刘某的妻儿。

  “有可能是伤人,也可能是自杀,必须赶快制止,防止矛盾激化。”刘增彦立即向栾城区司法局主管领导汇报,接着联系派出所民警、乡镇包村干部等赶到夏凉村。他们和刘锁柱一起先稳住女子情绪,而后和刘某的长辈共同商量解决方法。经过一番入情入理的调解,反复协商,最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刘增彦和村干部送女子坐上了回家的汽车。

  其实,石家庄市栾城区柳林屯只是河北省内众多运行“民调通”的乡镇之一。截至2016年11月,全省共有150个县市区初步建立了“民调通”,入网用户40000多部。“民调通”的作用如何,从一组数据可以看出。自2014年“民调通”人民调解信息化平台试运行以来,全省共排查发现民间纠纷71万件,比运行前两年增加11%,防止“民转刑”案件1126件,比运行前两年增加21%。

  如今,“民调通”这条专门用于化解矛盾纠纷的人民调解信息“飞龙”正腾跃在燕赵大地上,逐渐延伸、拓宽,已经贯通乡村田野、草原大山,通过手机、电脑等终端同步共享信息、统计数据,提高了人民调解工作效率,是构建和谐燕赵有力的技术支持。

  从无到有

  让“科技”服务人民调解

  民间纠纷激化为治安案件、刑事案件或者形成长期上访案件,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就是信息不灵、介入调解不及时。为弥补工作缺陷,有效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效率和水平,2014年,河北省司法厅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选择工作基础较好的石家庄市栾城区开展人民调解信息化试点工作。

  栾城区司法局与一家科技公司合作,以“好用、实用、管用”为原则,研发了“民调通”信息化工作平台。“民调通”是一个覆盖县、乡、村三级,集统计、分析、调度、指挥于一体的信息化工作平台,包括三部分,“民调通”、“领导通”和“人民调解管理平台”。

  调解员安装“民调通”就可上报纠纷,具有排查纠纷上报、调解结果上报、可能激化案件上报等功能;区司法局、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以及乡镇分管领导安装“领导通”,随身携带手机就可以掌握辖区纠纷排查、化解和未化解等情况,及时指导、协调、处理纠纷;区司法局和乡镇司法所建立“人民调解管理平台”,实时掌握全区、全乡镇纠纷排查调解情况、调解员工作等。简单的三个流程实现了纠纷排查调处一条龙解决。

  “上报纠纷采用的是向导方式,每个步骤只需要手动选择,不用输入很多的文字。”50多岁的夏凉村民调主任刘锁柱说,“民调通”的运用很简单,一个简单纠纷上报只需要一两分钟。他介绍,原来一月一汇报本村纠纷情况,“有些小纠纷调解完就忘了,现在发现矛盾纠纷实时上传,如果没有发生纠纷,就在当天傍晚发送一个‘零报告’。‘民调通’不仅方便了调解工作数据的统计,更有效提高了人民调解工作效率。”

  “通过‘民调通’上报的数据最大特点是‘实’,上报人、当事人、纠纷情况等一清二楚,不可改变,避免了拍脑门数据。”栾城区司法局局长胡振玉介绍。

  从点到面

  用“智慧”构建和谐燕赵

  从试点运行到扩大试点,“民调通”的推行难度异常艰巨。随着“民调通”推广范围的扩大,终端手机、网络运营费用缺口大,民调员年龄偏大、接受新鲜事物能力弱,不同运营商的“民调通”数据无法对接等难题逐渐显现。

  为了让“民调通”更广泛地服务人民调解工作,河北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找准问题症结,大胆探索创新,迈出了坚定而有力的步伐。

  2016年,省司法厅先后印发《关于抓好“民调通”人民调解信息化建设扩大试点工作的通知》、《关于“民调通”人民调解信息化建设推进计划》、《“民调通”信息化建设通报》,对各市推进落实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调度,并由厅领导带队,到秦皇岛、沧州等地实地检查督导。

  各地结合实际相继制定了实施方案,提出明确的推进步骤和完成时限;一些县市区司法局长亲自动员部署、出面协调,确保了顺利启动和实施;积极采取多种措施抓落实,召开现场推进会、调度会,开展民调员上报纠纷竞赛……功夫不负有心人,一个个好消息不断传来:

  2016年4月4日,清河县实现“民调通”全覆盖,330名调委会主任参加培训,使用“民调通”上报信息,并与县法院的诉非衔接平台相衔接,实现了资源共享;

  2016年4月21日,唐山路南区举办“民调通”启动仪式,500余名调解员接受培训,开始使用“民调通”上报纠纷信息;

  2016年7月1日,三河市475个村居调委会主任的“民调通”数据终端全部配备到位并开始使用,人民调解信息化建设实现全覆盖……

  截至2016年底,全省初步建立“民调通”的县市区占全省县市区总数近81%,超额完成了2016年全省政法工作会上确定的2016年底达到“民调通”覆盖率70%的目标。

  这些数据的背后,凝聚着河北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不畏艰难的奋勇拼搏,是不断发挥创新思维和实干精神的成果。“从无到有,从试点运行到推广试点,河北人民调解信息化建设工作一直领先于全国同行。”省司法厅基层处负责人强华介绍。

  从小到大

  “民调通”为调解工作插上“翅膀”

  “民调通”的使用在一定意义上倒逼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安装使用的过程有助于民调员素质提升、民调培训工作的加强,广泛应用有利于民调员责任感的提高,从而提升民调效果。

  “民调通”人民调解工作信息化平台的建立推广,实现了县司法局、乡镇司法所对纠纷的早知道、早指导、早调解,有效预防和及时解决了一大批矛盾纠纷,起到了人民调解“110”的作用,提升了基层治理水平。

  不同于电话报告情况的“点对点”,通过“民调通”上报情况是“点对面”,司法局、司法所、乡镇分管领导可以同时查看上报情况,而且留有痕迹,这就可以倒逼职能部门履行职责。

  据统计,自2015年运行“管理平台”以来,栾城区收集上报各类矛盾纠纷信息3200条,通过“民调通”指挥督导调处870件,没有一件激化。

  “‘民调通’通过信息化手段固化了民调工作开展情况,而‘管理平台’功能全面,自动形成数据汇总、分析、归类,自动生成制式表格和文档,存档完整,数据管理科学有序,为领导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强华介绍。

  “民调通”人民调解信息化工作平台,是我省司法行政系统为适应信息化时代要求、创新人民调解工作形式的一种有益探索。 今后,我省将继续加快“民调通”建设推广进度,扩大“民调通”的覆盖面和适用面,发挥其在排查化解民间纠纷中的更大作用,同时将继续研究功能拓展、升级等问题,实现多部门数据共享,不断增强开放性、兼容性,使其成为社会治理的重要载体。

关键词:司法,信息化平台建设,民调通,河北

责任编辑:韩晓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