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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窗口单位群众满意度评价”活动的公告

来源: 石家庄日报  作者:
2018-05-31 10: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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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大力转变干部作风、提升窗口单位服务效能,进一步优化省会营商环境,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双问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窗口单位群众满意度评价”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办字〔2018〕43号)精神,在全市开展“窗口单位群众满意度评价”活动。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把转变干部作风、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为谁服务就让谁评价的原则,以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满意为标准,以直接服务群众和市场主体的窗口单位为重点,精选评价对象,优化评价方法,用好评价结果,进一步推动全市干部作风大转变,大力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为开创新时代建设现代省会、经济强市新局面提供有力保障。

  二、评价对象。评价对象主要分服务管理类、服务热线类两大类,将26个与群众联系密切、直接服务群众和市场主体的窗口服务单位作为评价对象,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服务效果的反映评价。在活动开展中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做法,适时对评价对象进行调整,扩大评价范围。

  三、评价内容。1.政务公开。依法公开单位工作职责、办事程序、承诺事项、收费标准等内容。2.群众观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办群众所需,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3.办事效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优化工作流程,推行审批事项网上运行,开辟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提高办事效率。4.整改落实。深入问计于民、寻求智慧,广泛征询群众对改进服务、提升效能的意见建议,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立行立改,服务效能和群众满意度改善率不断提升。

  四、评价方法。采取百分制分组形式进行评价。全年分两次进行,上下半年各组织一次,最后进行全年综合排名。1.服务对象评价。由市“双问计”活动办牵头,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分线上、线下两种方式,通过网络推送、电话访问、现场调查等方法进行。由评价对象向市“双问计”活动办提供服务对象的手机号码资料,从中随机选取一定数量以短信形式向服务对象发送电子问卷。组织调查员到服务窗口访问或进行街头拦访,对评价对象服务作风情况进行取证评估。2.社会公众评价。市“双问计”活动办通过新闻媒体刊发通知公告和调查问卷,组织广大市民群众进行广泛性公开评价。3.工作考评。主要对评价对象制度公开、承诺践诺、流程公示、工作成效等情况进行考评。4.暗访评价。主要通过公开群众意见及举报邮箱,开展“百姓呼声暗访行”活动,组织义务调查员到窗口单位经常性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对服务效果进行评价。结合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等情况,对曝光和问责单位核减相应分值。

  五、评价程序。分为动员部署、组织实施、结果分析等三个阶段进行。主要包括印发活动通知,刊发活动公告,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服务对象评价,组织社会公众评价、工作考评和暗访评价等。

  从即日起利用一个月时间组织开展2018年上半年的窗口单位群众满意度评价活动。在社会公众评价方面,广大市民群众可直接填写《石家庄日报》刊发的调查问卷,邮寄至石家庄市邮政信箱628号(邮编:050022);也可扫描报纸及石家庄新闻网、石家庄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布的二维码填写;或将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发送至电子信箱swjcp128@163.com。

  石家庄市“双问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30日

关键词:双问计,窗口单位,满意度责任编辑:李书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