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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县经排查确认2600余支不合格疫苗被使用

来源: 长城网  作者:黄兴 任祥凤
2018-07-30 20:4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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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检方人员在查看疫苗使用情况。黄兴 摄

  长城网石家庄讯(通讯员黄兴 任祥凤)近期发生的百白破疫苗事件备受社会关注。7月24日上午,灵寿县检察院组织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干警前往县疾病防控中心排查问题疫苗情况,并提出相应建议。

  在疾控中心,干警专门针对“问题疫苗”购进疫苗的生产厂家、生产批次等情况逐页查阅疫苗运输记录表、配送单等纸质资料,并通过网上系统查询疫苗采购清单及出库使用情况。经查,2017年上半年,该县疾控中心接受市疾控中心配送的由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批号:201607050-2,规格:0.5ml)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3500支,已经使用2633支,召回867支;灵寿县疾控中心未购进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1605014-01百白破疫苗。

  针对排查情况,灵寿县检察院建议县疾控中心严格依法履职,在省市疾控中心出台补种方案前摸清受种儿童人数、次数、联系方式及是否存在疑似接种异常反应;同时,及时公布咨询电话回应家长关切,加强正面常识性宣传,避免群众过度恐慌。灵寿县检察院将对“问题疫苗”的后期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同时利用“两法衔接”执法信息共享平台,对县食药监、卫计委的行政执法形成长效监督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关键词:灵寿,检察院,不合格疫苗责任编辑:李书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