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通报上半年全国16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状况,其中在“空气质量改善幅度较好”城市中,我市排名第15位。
今年以来,我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突出精准施策,大力攻坚突破,通过大力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淘汰燃煤锅炉等重点工作,不断加快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空气质量改善明显。
据生态环境部公布信息显示,今年1-6月份,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下降16.2%,在16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排名中,改善率位列第15位。
取缔“散乱污”企业495家
按照《石家庄市2018年“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今年以来,我市在巩固去年整顿成效的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开展深入排查,做到“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地”。
截至目前,全市共排查发现散乱污企业1449家,其中关停取缔类857家,提升改造类591家,整合搬迁类1家;已完成整治633家,完成率43.69%,其中关停取缔类完成495家,提升改造类完成138家。
据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将继续督导各县(市、区)继续按照“关停取缔、提升改造、整合搬迁”三种方式实施分类整治,对“散乱污”企业做到“取缔要坚决、整改有标准、搬迁有去处”,坚决消除反弹隐患。
同时,针对“散乱污”企业夜间生产、隐蔽生产、违法生产等特点,加大夜查和突查力度,充分运用无人机航拍、视频监控等手段开展督导检查,并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和配合,形成“散乱污”企业整治的合力。
这位负责人表示,对发现的典型问题,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形成强大声势。9月底前,将全部完成提升改造;10月底前,全部完成整合搬迁工作;对逾期未完成的,一律关停取缔,实现“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的目标。
涉VOCs企业均安装处理装置
VOCs(可挥发性有机物)企业治理,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重要一环。我市不断加大对工业涉VOCs企业治理力度,目前,2608家工业涉VOCs企业均已安装了初步处理装置。
在VOCs企业整治的同时,为避免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和错峰生产时,对停限产企业“一刀切”,我市制定了《石家庄市制药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方案》,并依托河北科技大学(挥发性有机物与恶臭污染防治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成立评估专家组,对37家制药企业开展了VOCs体检式评估。
评估工作中,我市按照“一厂一策”原则,逐一开展体检评估打分工作,进一步提升VOCs治理水平。截至目前,37家企业已全部完成评估工作,其中28家企业完成升级改造,9家企业基本完成升级改造。
同时,对重点企业和深度治理的企业,实施夏秋季错峰生产。其中,6月1日-9月30日,在易形成臭氧的高温时段(10:00-16:00)实施错峰管控;市内五区高温时段,禁止汽车喷漆;对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制革、印染、汽车维修等行业,调整高温生产时间。
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对全市石油化工、有机化工、农药制造等行业71家企业实施体检式评估。
污染源双在线监控大幅“扩面”
污染源双在线监控是环保工作中一种重要的监管手段,是通过对企业实行污染源在线监控和污染治理设施用电量在线监控,实时掌握企业污染物排放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
据市环保局人士介绍,单一的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已运行多年,但检查中发现,个别排污企业存在数据弄虚作假、停限产不到位的问题。而通过增加用电量在线监控后,便可通过其治污设施的用电量,判断企业是否按要求进行污染治理。
今年以来,我市在去年实施污染源双在线监控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双在线扩面工作。经过市、县两级环保部门、企业等共同努力,截至6月底,全市污染源自动监控企业比去年新增310家,达到825家。
同时,用电量在线监控企业比去年新增328家,达到667家,圆满完成了“新增双三百”的任务,基本实现了污染源自动监控全区域、全覆盖的目标。
在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中,我市强力推进燃煤锅炉淘汰及治理工作。按照《河北省燃煤锅炉治理专项实施方案》要求,今年我市将淘汰35蒸吨及以下113台3704.9蒸吨。
截至目前,全市已淘汰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83台,合计1683.6蒸吨,完成总任务量的73%;计划提标改造燃煤锅炉28台2813蒸吨,现已完成24台2183蒸吨,完成总任务量的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