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栾城区法院将一批“老赖”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予以公布,同时,对其(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希望社会公众对被执行人下落、财产线索及违反规定进行消费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1、庞晓凯,男,1989年2月7日出生,汉族,住石家庄市栾城区栾城镇南李村,身份证号:130124198902070051。(该失信人为(2018)冀0111执123号被执行人)。
庞晓凯未履行栾城区人民法院(2017)冀0111民初157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一、被告庞晓凯在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偿还原告借款78851元;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2、李山,男,汉族,1979年10月16日生,石家庄市栾城区柳林屯乡故意村人,身份证号:150422197910161212。
程新英,女,汉族,1981年11月1日生,石家庄市栾城区柳林屯乡故意村人,与被告李山系夫妻关系。身份证号:130124198111010925。
袁素桃,男,汉族,1981年1月12日生,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95号,现住栾城区新建村,身份证号:130104198101120017。
三名失信人为(2018)冀0111执恢91号案件被执行人。
三人未履行栾城区人民法院(2016)冀0111民初39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一、被告李山、程新英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原告借款20000元及利息。二、被告袁素桃对第(一)项所判负连带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