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记者 马静 摄
长城网石家庄讯(记者马静)8月12日,记者从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目前,全市214180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脱贫享受政策人员,已实现应保尽保。据了解,自石家庄市医保扶贫政策实施以来,截止到今年7月31日,全市医疗保障救助提高待遇共计359.88万人次,补助资金4.14亿元。
石家庄市通过建立包括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医疗救助补充保险的“四重保障”制度,构建并完善了医保扶贫保障体系,提升了医保扶贫整体水平,有效防止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住院医疗费报销水平显著提升。一是基本医保段。报销起付线降低50%,同时,在县域内医疗机构住院合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90%。二是大病保险段。取消报销起付线,基本医保报销后剩余自付合规费用由大病保险按比例报销,年度封顶线由20万元提高到50万元。三是医疗救助段。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两段报销后剩余的合规医疗费用,再由医疗救助基金按80%比例予以救助;因患重特大疾病,住院医疗费报销金额超过住院医疗救助封顶线的自付医疗费,由医疗救助基金按90%的比例给予救助。
门诊慢性病保障能力大幅提高。对患有门诊慢性病的救助对象,实行“基本医保+医疗救助”两条保障线报销医疗费。在基本医保段,对高血压(Ⅲ期高危及以上)、风心病、肺心病、心肌梗塞等16种普通门诊慢性病门诊合规医药费,按75%的比例报销,年度报销封顶线提高到6000元;对恶性肿瘤放化疗、白血病、终末期肾病、重症精神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器官移植术后6种重大慢性病门诊合规医疗费,按90%的比例报销,年度报销封顶线提高到15万元。经基本医保报销后,超过基本医保封顶线的自付合规门诊医疗费,再由医疗救助基金按70%比例予以救助。两条保障线结合在一起,普通门诊慢性病医疗费报销比例可达到80%以上,重大慢性病医疗费报销比例可达到95%以上。
门诊统筹待遇明显改善。门诊统筹报销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70%,支付限额460元,贫困人口普通门诊医疗负担也相应减轻。
医疗救助补充保险(第四重保障)作用更加彰显。第四重保障扩大了保障范围,对经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报销后的自付部分和在省内医疗机构住院、门诊(危重抢救病种、特殊规定病种)发生的医疗保险目录外医疗费用(不含《医疗救助补充保险不予报销费用目录》所列内容)进行再次高比例报销。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支付2100元的起付线后,可以按比例进行报销。起付标准以上至1万元(含),报销80%;1-2万元(含),报销85%;2-3万元(含),报销90%;3万元以上部分报销95%;第四重保障年度最高可报销16万元。
石家庄市“第四重保障”政策实施以来,截止到今年7月31日,全市医疗救助补充保险共报销2.64万人次,补助资金3439.92万元。
据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局长邓小梅介绍,下一步将进一步落实好《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完善门诊保障制度,增强对贫困大病患者的保障能力。进一步压实责任、全力攻坚,坚决打赢医保脱贫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