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9月1日零时起,石家庄市儿童《预防接种证》将由居住地接种门诊发放改为由医疗机构产科接种单位发放。这是记者从市卫生健康委获得的消息。
为确保疫苗接种安全、有效,预防接种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与免疫规划信息系统保持一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等规定,在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决定从2019年9月1日零时起,由医疗机构产科接种单位发放《预防接种证》。
日前,市疾控中心对全市21个县(市、区)和高新区疾控中心免疫规划主管负责人、免疫科长和市内五区所有产科接种单位负责人、接种人员共120余人进行了业务培训,为切实做好全市医院产科接种单位发放《预防接种证》工作和新生儿“两苗”接种规范化管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