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出台优化夜间公共交通服务、培育夜消费风情街区等10条措施,进一步加快推进夜经济高质量发展,激发城市活力,推动国际化城市建设。
优化夜间公共交通服务。周末和节假日,适当延长地铁运营时间;做好公共交通运输保障,重点商业街区和重点商圈区域周边,途经主干线路公交车运营时间延长到23时以后;适当增加道路限时停放车位,23时前停车收费标准不高于白天,部分区域实行限时免费;加强出租车、网约车管理,提升服务质量。
培育夜消费风情街区。市区和正定县重点打造中山路、民族路等12条特色商业示范街区,各县(市、区)分别建设1-2条特色商业街区,鼓励新建特色商业街区。
打造夜间活动品牌。正定县、市内七区、高新区分别组织50至100场夜间商业、文化、旅游、体育等不同形式的活动。支持企业单独或者联合举办商、旅、文、体、娱相结合的多彩活动,不断丰富市民的夜间文化生活。
鼓励延长夜间营业时间。鼓励综合体、商场、超市、餐饮等场所延长夜间营业时间,开展自然闭店、不打烊等夜间促销活动;支持品牌连锁企业加大24小时便利店建设布局;推动体育馆、图书馆、群艺馆等夜间延长时间至21时,免费对外开放,方便市民参观学习、比赛锻炼;引导重点商街、商圈区域范围餐饮、影院、书店、酒吧等延长夜间营业时间,规范发展。
开发夜间休闲消费“打卡地”。策划组织一批特色突出的夜间文化演出活动,推动开展夜间游览活动,举办各类演出活动;支持利用公园、广场等场所举办公益性演出、免费健身、灯光秀等活动,积极引进国际国内重大赛事;打造多元化夜消费环境,形成一批夜间休闲消费“打卡地”。
点亮城市“夜生活”。主城区扩大夜景亮化范围,主干道夜景亮化设施和大型建筑物闭灯时间延长到23时,公园、广场亮灯时间延长到22时;鼓励重点商业街区、商业综合体、公园、广场等组织开展夜间灯光节、文化演出、美食节等主题活动。
加强夜经济宣传推介。编制夜经济消费指南,推动线上线下互动,便利夜间消费;开展“市民喜爱的夜经济名片评选活动”;利用各类媒体,开展“一日一品”等形式多样的夜经济宣传方式,并组织相关部门到京津和周边城市进行推介。
优化发展环境。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降低夜间经济街区经营主体准入门槛,简化审批程序,凡收费标准有上下限额度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按下限收取;支持商业街区管理运营机构统筹使用政府各类奖励补贴资金、公共广告收益、活动举办收益等资金。
安排专项资金。2019至2021年,市级财政每年安排推进夜经济高质量发展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夜经济和特色商业街区设施改造、宣传推介、公共服务、活动举办、业态调整引进、品牌打造、示范奖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