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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学校当保安要先查有无犯罪记录
预防校园性侵 平山县出台新举措

来源: 长城网  作者:蔡洪坡
2020-01-04 10: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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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石家庄平山县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教育局会签《教职工入职查询工作暂行办法》,旨在落实好“一号检察建议”,保障在校学生合法权益,预防校园内教职工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性侵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该办法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平山县检察、公安、教育三部门会签文件

  该办法规定,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培训机构等从事未成年人教育服务的单位或者部门新招录、聘用或者以劳务派遣方式聘请的教学人员、行政人员、勤杂人员、安保人员等在校园内工作的教职工,在入职前应当进行涉罪信息查询。

  教职员工入职查询由用人学校、单位向县教育局提出申请,县教育局审核后提交县检察院,由县检察院派驻公安检察室联合县公安局相关部门进行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县检察院应当在受理查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查询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县教育局。

  重点审查入职教职员工是否存在强奸、猥亵儿童等性侵害犯罪记录以及实施猥亵,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违法行为而被行政处罚记录。

  对经查询发现有性侵犯罪记录的,一律不得建立劳动关系或人事关系。

  在责任追究方面,该办法规定,未对教职工涉罪信息进行查询,或查询有相关犯罪记录仍录用的,由县教育局责令改正,并追究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责任。

关键词:责任编辑:康义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