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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环境违法典型案例(第二批)公布

来源: 石家庄日报  作者:王宠
2020-12-05 10: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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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日,石家庄市大气办公布第二批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全市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开展以来,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市环保专班,并设联合执法组,合成作战,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2020年11月10日,联合执法组检查发现,高邑县石家庄精诚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酸雾净化装置存在跑、冒、滴、漏,滴漏液体收集后排放至未做防渗处理的方井内;电气焊作业时未设置焊烟收集设施。该案件已由生态环境部门立案调查,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2020年11月12日,联合执法组检查发现,元氏县石家庄多康采暖设备有限公司未落实重污染天气II级预警停产要求,喷涂高温固化工序正在生产,未使用配套VOCs废气治理设施,焊接车间进行焊接作业,未使用焊接净化设施。该案件已由生态环境部门立案调查,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2020年11月12日,联合执法组检查发现,灵寿县汉泰石材有限公司未执行重污染预警要求,露天进行打磨作业,且石材废料露天堆放,未采取任何抑尘措施。该案件已由生态环境部门立案调查,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2020年11月12日,联合执法组检查发现,赞皇县润德路桥有限责任公司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照常生产,并存在多个卡口设置铲车和钩机障碍封路现象,涉嫌拒不执行重污染天气II级预警响应措施。该案件已由生态环境部门立案调查,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2020年11月13日,联合执法组检查发现,赞皇县河北新玻尔瓷业有限公司未按照重污染天气预警要求停产一条生产线,厂区内大量煤渣、脱硫石膏露天存放,未采取密闭、遮盖等抑尘措施。该案件已由生态环境部门立案调查,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2020年11月13日,联合执法组检查发现,井陉县河北瑾仁无纺布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照常生产,且UV光解治理设施损坏,涉嫌未落实重污染天气预警措施、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等违法行为。该案件已由生态环境部门立案调查,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2020年11月24日,联合执法组检查发现,深泽县河北金昊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进行露天电气焊作业和土石方作业,且没有收集处理设施和抑尘措施;磷酸桶、大量废弃油脂和多桶地沟油露天存放,该企业负责人在执法人员调阅企业资料期间,指使员工转移、藏匿违法证据。该案件已由生态环境部门立案调查,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2020年11月25日,联合执法组检查发现,长安区西兆通镇一家石料厂预警期间正常生产,涉嫌无环保手续、物料管控不到位、未落实重污染天气预警措施等问题。该案件已移交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2020年12月1日,联合执法组检查发现,元氏县河北腾赢建材有限公司未落实重污染天气预警要求进行停产,脱硫塔石灰浆液溢撒地面,砖窑检查孔和排气口敞开,废气直排,厂区西部存放页岩土未覆盖,粉碎车间棚化不到位。该案件已由生态环境部门立案调查,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2020年12月1日,联合执法组检查发现,桥西区河北华电石家庄裕西供热燃气锅炉项目未落实重污染天气预警措施,露天进行管道刷漆和土方作业,且未采取湿法作业等抑尘措施。该案件已移交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记者 王宠)

关键词:大气污染,环境违法,典型案例责任编辑:解哲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