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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加快推进停车设施建设 年内预计新增公共停车位3.66万个以上

来源: 石家庄日报  作者:吴温
2021-08-21 09:3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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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加快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市(含县城,下同)城区基本建成配建停车设施为主、路外公共停车设施为辅、路内临时停车为补充的城市停车设施系统,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停车资源有效利用,停车设施智能高效,城市停车规范有序,居住社区、医院、学校、交通枢纽等重点区域停车需求基本得到满足,出行停车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其中,2021年全市新增公共停车位3.66万个以上。

  《实施方案》明确了全市城区停车设施发展的目标,提出了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加快发展各项工作的实施方案,为建成布局合理、供给充足、智能高效、便捷可及的城市停车系统,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提供了有力支撑。

  制定停车设施专项规划。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区分城市中不同区域的功能要求,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利用,科学编制停车场专项规划,明确目标、规模和建设时序。

  有效保障基本停车需求。新建居住社区严格按照城市停车规划和居住社区建设标准配建停车位。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鼓励老旧小区、配建车位不足的住宅小区因地制宜扩建新建停车设施。制定政策支持小区内通过建设地上、地下立体停车设施等集约化手段缓解“停车难”。

  合理满足出行停车需求。根据《河北省城市停车设施配置及建设导则》,合理确定各类建筑物停车位配建指标,新建项目要配足停车设施。在学校、医院、办公楼、商业区、公园、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结合公共交通发展情况和周边区域交通条件,区分不同时长停车需要,综合采取资源共享、价格调节、临时停车等措施,合理确定停车设施规模。

  加强停车换乘便捷衔接。依托交通场站、轨道交通站点,加大公共停车场建设力度。特别是在公交始发站和轨道交通外围站点建设中,将公共停车场建设纳入公交始发站和轨道交通外围站点项目之中,同步谋划、同步实施、同步完工交付使用,方便外围群众通过换乘公共交通进入中心城区,减轻市内交通和停车压力。

  提升装备技术水平。支持停车装备制造企业自主创新,加强智能机械停车装备研发。大力推广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系统在停车设施应用。统筹推进路内停车和停车设施收费电子化建设,改造既有停车设施,增设充电桩,推动停车充电一体化设施建设。

  优化停车信息管理。鼓励不同投资主体和运营商合作,完善和更新停车数据信息,依法依规开放停车数据,促进停车信息共享。支持有条件的城区推进停车信息管理平台与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深度融合。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等依法依规为公众提供停车信息引导等服务。

  推广智能化停车服务。加快应用大数据、物联网、第五代移动通信(5G)、“互联网+”等新技术新模式,完善移动终端智能化停车服务,实现信息查询、车位预约、泊位诱导、电子支付等功能集成,推动停车资源共享和供需快速匹配。支持停车服务企业依托“冀时办”,上线移动终端智能化停车服务应用,改善停车体验,方便群众快速停车。鼓励停车服务企业依托信用信息提供收费优惠、车位预约、通行后付费等便利服务。

  鼓励停车资源共享。推广正定县停车管理模式,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加强安全管理的前提下,向社会开放内部停车设施。鼓励商业设施、写字楼、旅游景区、体育场馆等停车设施在空闲时段向社会开放。推动居住社区、企业单位、周边道路由专业停车企业统一经营,探索错时开放、有偿使用、收益分享经营模式,通过网络化、智能化手段实现车位共享、提高使用效率。

  《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要强化资金用地等政策保障,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创新金融支持方式,保障停车设施用地供应,充分利用城市边角空闲土地、中心城区功能搬迁腾出土地、城市公共设施新改建预留土地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自有土地增建停车设施,鼓励其他土地使用权人利用自有土地增建停车设施。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建设停车设施,挖掘城市道路、广场、公园绿地以及公交场站、垃圾站等公共设施地下空间等资源规划建设停车设施。

  同时,放宽市场准入条件,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全面参与停车设施建设、装备研发、产品供应、设施维保、运营管理和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建设运营监管,确保安全运行;实施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停车收费标准及时向社会公开;完善标准规范体系。(记者 吴温) 

关键词:石家庄,停车设施,方案责任编辑:朱昊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