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石家庄市科技创新券的作用,降低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成本,激发创新活力,提高各类研发机构提供创新服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推动创新资源的开放共享,近日,石家庄市科技创新券开始申领。
据悉,本次申领的科技创新券可用于2022年11月1日之后发生的创新活动。创新券平台工作日正常开放,可随时受理,全部创新券额度发放完毕平台关闭。科技型中小企业每年的创新券累计申领额度按自然年标定,每次限按服务合同总金额的50%申领,企业每年根据需要可多次申领,上限为10万元。
按照《石家庄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细则》规定,企业创新活动完成后,由企业先行支付全额服务费用,并提出兑付申请。申领创新券后,在12个月内未提出兑付申请的自动作废。由于特殊原因不能提出兑付申请的,须提前1个月在线提交延期兑付申请。市科技局将组织开展系列创新券政策线上线下培训活动,工作日期间,创新券平台随时提供创新券申领发放咨询服务。
科技型中小企业可登录“石家庄市科技创新券管理系统”进行注册,确认符合创新券申报条件和需要使用创新券的服务事项后,自主提交相应材料后完成创新券的领取,并用于与创新服务提供机构开展合作使用创新券。创新券额度由系统按照管理办法规定标准审核确定,实行先到先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