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记者 康义涵)不断提升仲裁的社会知晓度、建设一流的服务场所、研发一流的智慧仲裁系统……日前,石家庄市出台《关于大力推行仲裁法律制度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营造推行仲裁法律制度新环境、打造国内仲裁法律服务新高地、构建推动仲裁事业发展新格局、完善仲裁人才选聘新机制四个方面为推行仲裁法律制度保驾护航。
《意见》提出,要不断提升仲裁的社会知晓度、社会认可度、社会选用率。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宣传并充分运用仲裁制度化解社会矛盾和经济纠纷,重点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宣讲,使他们树立起仲裁意识,学会运用仲裁法律制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积极宣传仲裁法律制度和仲裁工作;仲裁机构要找准切入点、抓住发力点,主动服务,为企业提供适用的免费法律咨询和规范合同服务;鼓励在签订招商引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资产转让、政府投融资建设项目、PPP项目、政府采购等合同时,在合同争议解决条款中推广使用规范仲裁条款。
提升仲裁服务水平方面,《意见》提出,对标国内先进地区仲裁机构,配套现代化庭审设施,提升优化仲裁服务场所和办公环境,建设国内领先的仲裁综合服务场所,为仲裁活动参与人提供“一站式”服务;研发集咨询、立案、审理、裁决、送达于一体的综合服务智慧仲裁系统、建成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的数字化仲裁庭;加强仲裁程序管理,健全仲裁案件立案、送达、审理、评议、裁决、档案管理等制度。
《意见》提出,在总结自贸区正定片区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以加挂“石家庄国际仲裁院”牌子为契机,在涉外贸易集中的高新区、经开区等地设立仲裁分支机构,建设解决国际商事纠纷的区域性国际仲裁中心,提升涉外仲裁服务水平,打造全市优质涉外法律服务窗口。
完善仲裁人才选聘新机制方面,《意见》提出,引进精通法律、经贸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担任管理人员和办案秘书,在薪资待遇等方面给予支持;推进仲裁机构人才队伍分类分级管理,实行职员制管理的保障制度;建立科学的人才竞争、考评和奖惩机制,为仲裁事业发展注入新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