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全市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7月3日正式放暑假,9月1日开学。各幼儿园参照执行。
暑假期间,要认真检查部署各中小学暑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假期值班制度、安全巡查制度和学生非正常伤亡报告制度。学校与班主任、班主任与学生要层层落实,明确暑假安全目标责任,建立教师、学生通讯联络网,及时沟通掌握学生在家中的情况。
暑假期间,要实行24小时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要保证通信设备性能良好,通信联络畅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发生脱岗现象。各单位要做好防汛、防盗、防震等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如果发生意外突发安全事故,必须按程序和要求及时上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不得瞒报、迟报和漏报。暑假期间,非经审批,各中小学校原则上不得自行组织大型集体活动。
暑假期间,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在假期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不得参与、动员和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普通高中暑假放假期间非毕业年级学生一律离校,毕业年级学生可在暑假适当安排备考事宜,但时间不得超过假期总时长的一半,且坚持自愿和不收费原则;公办学校不得出让、出租国有教育资源举办针对中小学生的文化补习学校(班);严禁教师组织学生在家或其他场所收费或变相收费补课、不同学科教师联合办班、在家中或在校外租用场地进行集体有偿补课、接受民办学校或社会其他文化补习学校聘请,兼职兼课参与有偿文化补习专业培训等在职教师进行的有偿补课行为;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对社会力量举办的针对中小学生的各种文化补习班、先修班、奥数班等进行检查清理,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对违反有关“减负”规定要求的行为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