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1月27日,河北省财政厅出台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紧急措施。全省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应以满足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首要目标,建立采购“绿色通道”,采购进口物资无需审批。
省财政厅要求,各采购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紧急物资采购内控机制,在确保采购时效的同时,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保证采购质量。
省财政厅指出,各采购单位应当加强疫情防控采购项目采购文件和凭据的管理、留存备查。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采购单位及采购人员存在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应当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关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