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将继续在河北师范大学开展公费培养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
今年将公费培养中学教师200名,分别是语文40名、数学40名、英语30名、政治30名、物理30名、生物30名;培养小学全科教师200名,均为小学教育专业。学制均4年、学历本科,其中半年在中小学校实习。录取时,在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中,实行提前批次录取,对于培养学校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优秀非公费师范生,根据学校转专业的规定,本人提出申请,经定向就业县(市、区)和培养学校同意,可在当年的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范围内转为公费师范生,签订协议并由学校按相关标准返还其学费、住宿费,补发生活费补助。符合条件的公费师范生毕业离校前,由设区市有关部门及相关县(市、区)按照“择优、就近、急需”的原则落实工作岗位,办理聘用和就业接收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公费培养幼儿园教师100名。按照“从本县招生、回本县就业”的原则,重点面向有培养需求计划县(市、区)的公办幼儿园。培养采取五年一贯制形式,学历为专科,学制5年。招生对象为具有培养计划中确定的县(市、区)户籍和学籍的2020年初中优秀应届毕业生,需参加河北省2020年初中毕业生统一升学考试及相关面试,录取分数线不低于当地县一中录取分数线。毕业后将在幼儿园从事学前教育6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