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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建立健全营商环境“通报制”等七项制度

来源: 石家庄日报  作者:张静雯
2020-05-01 09:3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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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日以来,石家庄市扎实开展“查问题、转作风、鼓干劲、争上游”行动,市“三创四建”活动办印发《关于建立健全营商环境“通报制”等制度的实施方案》,提出了七项强有力的工作推进制度,要求各单位细化工作方案,强化推进措施,切实提升省会城市应有的责任与担当,持续推动干部作风转变、工作效能提升,力促在防疫情促发展大考中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建立营商环境“通报制”。坚持问题导向,对纪律不遵守、服务不到位、政策不落实、企业不满意的典型案例,加大查处力度,并及时在全市通报,对典型问题在媒体曝光,做到一有反映、马上就查,一经查实、立马通报,一经通报、从严从快问责,切实强化警示教育震慑作用,力求达到“通报曝光一起,教育震慑一片”的效果。

  ——建立“作风效能体验员”制度。采取在全市招募、各县(市、区)推荐的方式,组建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场主体代表、热心市民群众等组成的“作风效能体验员”队伍,与市“双问计”活动暗访调查员队伍相结合,经常性地深入各级部门和窗口服务单位体验情况,查找作风、纪律、效能等方面的问题线索,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反馈交办。

  ——建立数据平台和服务直通车。加强政策直通,建立并用好政策发布平台,加强政策解读,让市场主体及时了解、准确理解各级各项支持政策;加强部门直通,建立并用好各类数据信息化服务平台,畅通各部门特别是经济综合管理部门和企业“零距离”沟通渠道,精准掌握企业发展动态,及时了解困难、解答疑惑、解决诉求,为企业提供精准指导和帮扶;加强领导直通,建立常态化政企沟通协商机制,持续开展党政领导与企业家“面对面”活动,严格落实市县领导包联“六个一”工作机制,增进沟通交流,了解企业需求,帮助解决问题。

  ——全面推行专班、点对点、一线等工作法。市县两级部门,凡有项目审批、资源管理、民生服务、社会治理等职能的,全面推开“专班推进法”“点对点工作法”“一线工作法”,认真制定任务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效果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每月深入一线,点对点、面对面了解实情,强化过程指导和服务,强力推动工作落实。各级领导干部主动深入包联的乡村、社区、企业、项目等调研督导,带头蹲点“解剖麻雀”,掌握第一手情况;对重点项目、重点工程、重点企业,分管领导和包联领导要坚持每月召开1次现场办公会,确保问题在一线发现、政策在一线落实、工作在一线推进。

  ——实行常态化暗访反馈机制。由市“三创四建”活动办牵头,联合市督查办、市大督办、市纠风办、市“双问计”活动办、市直机关工委、市委值班室、市政府公开电话等单位,围绕精神状态、工作作风、责任意识、工作效能等方面的问题,不定期、经常性开展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向相关单位反馈、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问效、确保整改到位。

  ——开展效能成效评估。围绕实现“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群众和市场主体办事便利化,推进民生事项提速,加快构建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等重点工作任务,对各级各部门的工作成效进行评估。要采取专项评估与综合评估、抽点评估与全面评估、阶段性评估与年底集中开展相结合的形式,创新评估形式,建立评估体系,借助第三方力量,广泛发动群众和市场主体积极参与,确保评出先后、找出问题,产生触动、形成压力。

  ——完善“窗口单位群众满意度评价”活动。坚持每半年开展一次“窗口单位群众满意度评价”活动,进一步拓展参评单位,将与市场主体和群众联系密切的办税服务、城管执法、市场监督等窗口服务单位纳入评价范围,不断优化评价系统,最大限度保证评价的广泛性、精准性和公平性。同时,坚持以评促改,评建结合,持续提高窗口单位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

关键词:营商环境,石家庄责任编辑:张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