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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会交警提醒全市电动自行车驾驶人 出行请自觉佩戴安全防护头盔

来源: 石家庄日报  作者:胡雁冰
2020-05-16 09: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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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5日,石家庄市交管局发布《省会交警致全市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一封信》,请市民在驾驶电动自行车时,自觉佩戴安全防护头盔。

  公开信中写道,电动自行车是不少交通参与者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为人们提供着快捷、便利、绿色的出行方式。但是,电动自行车的危险性也是客观存在的,尤其是电动自行车是目前交通事故中致伤、致亡率较高的一种交通工具,其安全防护性能差是事故发生后导致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如果驾驶员及乘客能够做好安全防护,在路上骑行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那么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性便会大大降低。研究表明,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能够将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70%左右。然而,在公安交警的日常工作中,发现很多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严重缺乏交通安全意识,大部分驾乘人员还没有养成佩戴安全头盔的良好习惯,尤其是电动自行车驾驶人。

  为此,省会公安交警特别提示:头盔一戴,安全常在!请市民在驾驶电动自行车时,自觉佩戴安全防护头盔。愿所有交通参与者,都能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养成安全、规范、文明的出行习惯,共同创建良好的交通环境。

关键词:电动车,驾驶,头盔责任编辑:张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