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总有人在网络交友时因为没有看清网友的真面目而上当受骗。对于市民闫先生来说,他的一时间“犯傻”,让自己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而闫先生遇到的网络骗子,也真可谓“任性”。
闫先生是一名单身青年,平日里没事喜欢通过网络认识年轻的异性聊天,希望能从中找到自己的另一半。在2019年9月份,一名自称是医院护士的年轻女孩就主动通过微信申请加闫先生为好友,俩人开心地聊了起来。
在随后的一段时间里,大学生、个体经营者等多名“年轻女性”,先后通过微信认识了闫先生。闫先生特别兴奋,觉得自己肯定是走了“桃花运”,在网络上的虚拟空间里终日“周旋”于几名女网友之间。
“爱情”开始萌芽,闫先生的警惕性也渐渐放松,开始不断付出自己的感情。在和几名女网友的交往中,对方都先后以做生意亏损、家中亲属去世、培训实习等各种理由向闫先生借钱救急。对于这些要求,闫先生毫不犹豫,都通过网络直接把钱转给了对方,前后多达6次。
闫先生发现,女网友在收到钱后,要么不再搭理他,要么长时间不肯还钱。感觉自己可能被骗的闫先生,最终选择了报警求助。经过公安部门的调查,很快将犯罪嫌疑人杜某抓获。直到此时,闫先生才知道,他之前在网络上交往的多名不同身份的女孩,均由女子杜某一人伪装而成。杜某不过是使用了多个微信号码在与闫先生聊天。闫先生此时发现,他已经转给杜某多达87823.33元了。收到这些钱后,杜某全都用于挥霍。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近日对此案进行了开庭审理。庭审过程中,法院通过对被害人闫先生的陈述、证人证言、辨认笔录、微信聊天、转账截图、银行账户交易记录、抓获经过、户籍证明信等证据庭审质证,认定杜某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法院经审理认为,杜某到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愿意接受处罚,已退赔全部赃款,可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以诈骗罪依法判处杜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主审此案的法官提醒广大市民,微信等网络社交软件在带来沟通便利的同时,也容易被不法人员利用,特别是男性朋友,不要轻易相信什么时来运转,走什么所谓的“桃花运”,要通过正常渠道相亲交友。在陌生人申请添加好友时,要特别谨慎,尤其是网友提出转账、汇款等要求时,一定要慎之又慎,核实身份。如果被骗,要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保存好聊天、转账记录等证据,以便公安机关开展侦查、尽快破案,避免更多人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