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河北省农业农村厅、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发布麦收消防安全提示,提示广大群众强化消防安全意识,落实防范措施,做好灭火准备,严防火灾事故发生,确保颗粒归仓。
消防漫画。图片源自视觉中国
麦收期间天干、物燥、风大,火险等级高,为确保全省麦收期间消防安全,河北省农业农村厅、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特别提示:
1、产麦区乡镇政府、村委会要加强消防宣传力度,强化日常管理和防火巡查,组建扑火队伍,备足消防设施器材,确保麦收期间消防安全。
2、不在麦田或打麦场吸烟,严禁焚烧麦茬、麦秸,严禁在麦田或附近烧纸祭祖。
3、打麦场尽量设在公路沿线附近,以便快速灭火救援;麦场间要留有足够的防火间距,不得连片设置,以防失火蔓延、火烧连营。
4、打麦场不可兼作屯粮场所,要做到随打随收,粮食及时入仓,切忌麦穗麦秸混放。
5、农机设备要提前检查油路、电路,消除火灾隐患,进入田间作业的内燃机械设备要安装防火罩,配备大容量灭火器,有条件的应随车加装消防水箱。收割机夜间作业时禁止用明火照明,禁止疲劳驾驶、违规作业。
6、严禁电动机械使用破损、裸露电线,严禁采用挂钩方式取电,临时架设的电线要确保固定牢靠,接头牢固。
7、打麦场上应因地制宜配备水缸、水桶、铁锨、扫帚、灭火器等灭火用具,充分发挥机井和喷灌机械在麦收期间的灭火作用。
8、发生火灾,要在第一时间组织扑救,并拨打119电话报警。组织扑救时,要同步开辟和其他麦场及可燃物之间的隔离带,并对附近的可燃物进行喷水,防止飞火蔓延。
9、避免在烟囱附近、公路边和通风不良的区域堆放草垛。雨后要对麦秸堆垛翻晾,防止麦秸受潮发酵、积热自燃。
10、因工作措施不到位、疏忽大意导致火灾事故发生的,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