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家庄市检察院、市妇联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合作机制的通知》,《通知》明确,双方在受理维权线索、化解矛盾、救助扶困等十六个方面,牵手合作,共同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据悉,这是双方首次建立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合作机制。
石家庄检察院、市妇联举行座谈会
根据“十六条意见”,双方建立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联动机制,实现案件线索共享。各级妇联组织发现妇女儿童被家暴、性侵或者民事、行政合法权益被侵害的线索或涉检来信来访的,及时移送所在地检察院。检察机关及时处置、快速办理;实现矛盾化解介入,检察机关在办理相关案件和信访工作中,邀请妇联组织共同参与矛盾化解;实现联合救助扶困,对妇女、未成年人因遭受侵害需要救助的,检察机关与妇联组织共同商讨可行的救助方案,采用心理辅导、经济帮扶、家庭教育指导等多种形式开展救助工作。建立“接受救助人员信息库”,实施动态监测,确保救助对象得到及时有效救助;检察机关与妇联组织共同配合,积极推动教培机构、临时看护组织等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从业人员的入职查询和从业限制的落实与完善,从源头上预防利用职业便利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此外,针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中涉嫌就业性别歧视,相关组织、个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妇女人格等问题,检察机关可以发出检察建议。
通知明确,双方建立涉案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联动机制,实现“一站式”办案互动。检察机关推动建设未成年人检察“一站式”取证救助办案中心,实现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提前介入,询问被害人同步录影录像全覆盖,避免和减少二次伤害。妇联组织应邀参与对未成年被害人心理疏导及心理抚慰工作,帮助被害人尽快走出心理阴影。
根据《通知》双方还将合作建立法治宣传与犯罪预防联动机制、社会治理联动和联席会议机制。其中包括,检察机关开辟12309检察服务中心未成年人司法服务专区,妇联组织畅通12338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网络等维权渠道,对于受理的维权线索,共同研判,相互提供维权服务和法律保障,提升维权工作的专业化和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