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演习(资料图)
夏季天气炎热,空调、电扇等用电设备使用频率增多,易燃易爆危险品火灾、爆炸风险加大。河北省应急管理厅日前发布夏季消防安全提示。
1.各社会单位应切实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及时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器材,定期组织员工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灭火疏散逃生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2.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单位要及时开展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加强值班巡查检查,建立健全消防力量和应急处置机制。
3.景区、文物建筑等管理单位要加强对用火、用电、吸烟行为的管控力度。
4.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公众聚集场所应落实重点岗位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保持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
5.社会公众应养成良好的消防安全习惯,不要在阳台、楼道、楼梯间堆放杂物,规范电器产品使用和电气线路的敷设,禁止超负荷用电,及时更换残破老化的电线。
6.使用蚊香、花露水、杀虫剂等驱蚊产品,避免高温和明火。
7.电动自行车不要在建筑门厅、疏散楼梯、走道和安全出口处停放和充电,充电时应选择集中充电桩,远离可燃物,控制充电时间。
8.离家外出关闭电源、气源阀门,进入景区游玩遵守禁火禁烟规定。
9.汽车内严禁放置打火机、罐装喷剂等受热易发生爆炸的物品,车主应定期检查车辆的油路、电路,随车配备灭火器并保持完好有效;行车时主动避让消防救援车辆,停车时不要靠近杂草、树木,严禁占用、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确保“生命通道”畅通。
10.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不要携带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危险品,一旦发生火灾,请用安全锤或坚硬物品击碎车窗玻璃及时逃生。
11.如遇火情立即拨打119报警,发现火灾隐患请及时拨打96119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