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6月1日起正式实施。记者从北京市园林绿化局获悉,条例将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纳入生态文明建设考核体系,实施全域全年禁猎,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
近年来,随着生态环境改善,越来越多野生动物在北京栖息生活,加大保护和执法力度成为当务之急。该条例明确规定北京实行全域全年禁猎,对于猎捕、猎杀野生动物的,没收猎获物并处罚款,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处猎获物价值5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只要有捕猎行为,哪怕没有猎获物,也要面临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条例还在严管野生动物交易利用、严控人工繁育等方面作出相关规定。对于市民关注的动物放生问题,规定“禁止擅自实施放生活动”,否则将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