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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纠纷 调解优先 当事人感受法院“温度”

来源: 石家庄日报  作者:刘俊科 李军立 魏叶妮
2020-06-03 10: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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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日,当事人张先生带着一面写有“秉心调解 无私奉献”的锦旗来到石家庄市高邑县法院诉调对接中心,亲手送给了调解员李建军,以此表达对调解员连日来悉心调解的感谢。

  据了解,2018年12月13日,原告张先生与被告某公司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由原告购买被告开发的位于高邑县某房屋,但实际被告交付给原告的房屋面积比原告认购房屋面积多15.5平方米,因此被告要求原告补足购房款。双方为此发生纠纷,原告诉至法院。本着调解优先,最大程度减轻群众诉累的原则,此案分流至诉调对接中心。

  调解员李建军耐心细致地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找出矛盾分歧所在,通过对原、被告双方释法明理,向双方详细说明相关法律条文规定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双方当事人均表示,高邑县法院积极引导案件进入调解程序,既节省时间,又节省诉讼费,还缓和了双方的关系,切实让当事人感受到了法院的“温度”。

  今年以来,高邑县法院不断完善“人民调解+速裁机制”,形成了“法官+法官助理+调解员”的化解纠纷工作模式。通过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业务素质和规范化水平,诉前人民调解程序已初步实现了快速、高效、便捷的目标。自3月份线下调解开展以来,该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已经成功调解56件案件,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关键词:法院,调解,温度责任编辑:康义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