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石家庄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一步健全完善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运行机制,有效防范和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
按照紧急程度、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预案》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Ⅰ级)、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Ⅱ级)、较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Ⅲ级)和一般食品安全突发事件(Ⅳ级)四个级别。根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分级标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发生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分别由国务院、省级、市级、县级人民政府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并采取响应措施,减轻事件危害,控制事态蔓延。
《应急预案》明确,对可以预警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按照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大小、紧急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预警,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一级为最高级别。市、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研判可能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时,应当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同时通报同级相关部门(单位)。地方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相关部门(单位)要及时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渠道,向本行政区域公众发布预警信息。
据介绍,2018年新一轮机构改革后,食品安全相关监管部门设置发生了变化,职能发生了调整,2017年9月26日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石家庄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已不能适应当前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为此,石家庄市对原有预案进行修订,势在必行。
在2017版预案的基础上,修订后的《预案》对应调整细化了各职能部门的职责,重点强化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风险预警。结合新冠肺炎疫情这一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客观实际,在省级预案的基础上,保留了2017版预案中有关风险预警的相关内容,包括预警分级、预警信息发布、预警行动、预警解除等,目的是在出现事件苗头时及时规范发布相关的预警信息。
《预案》进一步增强可操作性。经过多方学习论证,针对处置流程专门绘制了《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响应处置流程图》,详细标明了各级各部门处置程序及流程,便于各级各部门更直观进行处置工作。同时,为了使事故报告更加严谨规范,编制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接报登记表》,真正做到了“流程规范化,接报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