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新媒体集团  主办
当前位置: 民生关注

河北:加强汛期安全管理 严防溺水事故发生

来源: 长城网  作者:李梦瑶
2020-06-18 10:39:28
分享:

  6月15日,河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强汛期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严防溺水事故发生。

  通知指出,近期河北省发生多起人员溺亡事故,教训十分惨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刻汲取教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加强汛期安全、防范溺水事故作为当前一项紧迫任务抓紧抓好,坚决遏制溺水事故多发、高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通知要求,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迅速行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全力做好防溺水工作。要组织对水库、河道、公园、内河、涉水旅游景区进行排查,设置警示标志,加强巡查管理。要组织对建筑工程形成的水池、水坑及采砂、取土、取石场所进行排查,督促有关单位、企业及时回填,无法回填的要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要督促相关涉水生产企业对煤矿、尾矿库进行安全排查,在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加强对中小学生集中地区管控,抓好双休日和节假日学生脱离学校、留守儿童远离父母等薄弱环节监管,在水塘等危险水域设置警示标志,做好全方位排查、全时段巡查。河道行洪、输水期间,漫水路、漫水桥要实行交通管制,避免发生人员溺亡事故。要加强对下沉式立交桥的管理,积水后及时设置警示标识,提醒过往车辆避免盲目涉水,同时采取应急排水措施,尽快排空积水。

  要广泛宣传汛期安全知识及溺水自救常识,及时发布防溺水安全提示,开展防溺水宣传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等主题活动,提升自救互救常识和技能。要加强对中小学生防溺水宣传教育,及时转发安全提示,增强家长安全意识,自觉履行监护人的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于6月22日至28日开展“防溺水安全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将6月22日定为“集中宣传日”,开展系列宣传活动,提高学生等重点群体的安全意识和识别险情、遇险自救能力。

  要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完善溺水应急处置预案。严格执行汛期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信息共享、救援联动机制,发生溺水事故后,立即进行处置,第一时间组织救援,尽最大努力挽救溺水人员生命,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溺亡事故发生。

关键词:汛期,安全,河北责任编辑:康义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