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通报,今年以来,我省共有11名机动车驾驶人因酒驾、醉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或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终生禁驾”。
11名终生禁驾人员中,5人因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5人因饮酒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1人因饮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又逃逸构成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他们全部是70后或80后,年龄最大的48岁,年龄最小的31岁,全部为男性。
禁驾名单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将被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终生禁驾”。“终生禁驾”意味着“终生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能驾驶机动车”。被禁驾人员今后在任何地方都不能重新报考驾驶证,也不能重新取得驾驶资格。如被“终生禁驾”后仍开车上路,一经查处,还将因“无证驾驶”面临罚款和行政拘留等处罚。
省交管局相关负责人提示,为了自己和他人安全,一定要遵法守规文明出行,特别要杜绝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警,切不可心存侥幸逃离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