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由石家庄海关查获的21.31吨“洋垃圾”在海关监管下退运出境,这是该关开展“蓝天2020”专项行动以来退运的第一批“洋垃圾”。
石家庄海关关员对申报为“原生硅”的固体废物进行现场查验取样。徐志彬 摄
据了解,今年4月份,河北某贸易有限公司向石家庄海关所属曹妃甸海关申报进口一批“原生硅”,经查验送检,货物应为“工业硅类产物、半导体生产过程不同阶段产生的边角料、回收物,符合GB34330-2017标准4.2条款所述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副产物,为固体废物。”根据《进口废物管理目录》(2017年)附录1《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判定属于禁止进口固体废物,即俗称的“洋垃圾”。
6月9日,该关缉私部门进行立案调查。同时,为避免固体废物长期堆存港口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该关依法启动责令退运工作,督促当事人按照要求尽快办理相关退运手续。
石家庄海关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关将深入开展“蓝天2020”专项行动,坚持打防并举、一以贯之,切实切断“洋垃圾”走私供需利益链,拒“洋垃圾”于国门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