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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养犬市民 这些不文明养犬行为将被罚

来源: 长城网  作者:解哲琳
2020-07-17 11: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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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发布会现场。记者 解哲琳 摄

  长城网石家庄讯(记者解哲琳)7月17日,记者从石家庄市不文明养犬行为常态化教育整治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进一步提高市民文明养犬、规范养犬意识,即日起,石家庄市将在市区范围内针对遛狗不栓绳、粪便不清理、犬吠扰民、一户养多犬、违规饲养大型犬和烈性犬等不文明养犬行为,开展常态化教育整治。各级公安机关、城管部门将对上述不文明养犬行为,发现一起,处罚一起。

  处罚标准

  1、对遛狗不拴绳的,公安机关当场对养犬人进行教育,拒不改正的,对养犬人予以警告并处以50元罚款的处罚。

  2、对粪便不清理的,城管部门依据《石家庄市养犬管理条例》第15、27条之规定,对养犬人不及时清理犬只在户外排泄粪便的,对养犬人予以50元罚款的处罚。

  3、对违规饲养大型犬和烈性犬的,公安机关对养犬人发放《违规养犬告知书》,责令其将饲养的犬只限期带离市区,拒不带离的,由公安机关暂扣犬只,并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4、对一户养多犬的,公安机关责令养犬人在90日内将超过规定数量的犬只转让他人或者送交犬只留检所;对拒不改正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将暂扣犬只,并对养犬人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5、对犬吠扰民的,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对养犬人实施处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市民可拨打110、12319电话举报不文明养犬行为

  石家庄市公安局公布110举报电话,对市民举报的遛狗不栓绳、犬吠扰民、一户养多犬、违规饲养大型犬和烈性犬等违法行为,辖区派出所将及时进行查处。

  石家庄市城管局公布12319举报电话,对市民举报的养犬人不及时清理粪便行为的,城管人员及时进行查处。

  文明养犬“六要”“六不要”

  石家庄市文明办牵头成立了“不文明养犬行为常态化教育整治”领导小组,广泛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向广大养犬市民发出倡议:

  文明养犬“六要”

  1、养犬要办理养犬证并定期年检。

  2、遛狗要栓绳。

  3、犬只粪便要及时清理。

  4、携犬外出时,要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等。

  5、要加强犬只基本行为训练和监管。

  6、犬只要定期免疫。

  文明养犬“六不要”

  1、不要违规饲养大型犬和烈性犬。

  2、不要一户养多犬。

  3、不要让犬只吠叫扰民。

  4、不要让犬只在汽车轮胎等他人物品上小便。

  5、不要让犬只追随、袭扰、攻击他人。

  6、不要携带犬只进入禁止犬只入内的公共场所。

关键词:石家庄,养犬,不文明行为责任编辑:张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