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系两机制三制度”全面推进行政调解工作
今年已调解矛盾纠纷4358件
记者从10月13日召开的全市行政调解工作推进会上获悉,石家庄市通过打造“一体系两机制三制度”全面推进行政调解工作取得良好社会效果。截至目前,今年已调解矛盾纠纷4358件,充分发挥了政府职能作用,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行政调解工作规范化,会上下发了《关于全市行政调解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行政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石家庄市行政调解文书示范文本》等文件。
今年以来,市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紧紧围绕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三创四建”活动总体要求,统筹谋划、加强协调、强化措施,全面推进行政调解工作。多举措推进“两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落实落地。
今年4月,市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就推进行政调解工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再部署、再发动。并从健全组织领导机构、行政调解中心(行政调解室)建设、人员配备、行政调解专家库建立、制定本部门行政调解实施细则、建立行政调解工作汇报制度等6个方面进行了量化,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行政调解工作局面。全市行政调解工作建立起了“一体系、两机制、三制度”。一体系,即建立健全了党委领导、政府负总责、司法行政机构牵头的行政调解工作体系;两机制,即建立部门相互配合机制,健全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机制;三制度,即建立行政调解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行政调解工作报告制度、激励和查究制度。同时,将各地、各部门落实行政调解工作情况纳入本地、本部门年终依法行政和平安建设考核体系。
目前,全市21个县(市、区)及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综合保税区已建立行政调解中心,25个重点市直部门、县直及乡镇政府已建立行政调解室,并建立起行政调解工作制度体系。(记者 戴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