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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全面推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

来源: 长城网  作者:烟成群
2021-06-05 14: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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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税务人员为纳税人进行视频在线辅导。刘军 摄
  长城网讯(记者 烟成群 通讯员 张志新 焦肖霞)6月1日起,石家庄市税务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部署,在全市范围内推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将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等10个财产和行为税税种合并申报,实现“简并申报表,一表报多税”,即纳税人在申报多个税种时,不再单独使用分税种申报表,而是在一张纳税申报表上同时申报多个税种,进一步便利纳税人。

  据介绍,纳税人在进行财产行为税申报时,合并申报不强制要求一次性申报当期全部税种,纳税人可以自由选择一次性或分别申报各税种,合并申报支持单税种更正。不同纳税期限的税种也可以合并申报。6月1日后,10个税种原有的申报表将停止使用,不动产登记办税有关申报表单仍可继续使用。

  石家庄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业务负责人提醒广大纳税人,维护税源信息是关键,对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等稳定税源,可以“一次填报,长期有效”。对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资源税等一次性税源,纳税人可以在发生纳税义务后立即填写税源明细表,也可以在申报时填报所有税源信息。

  此外,财产行为税合并申报不影响各税种完税证明的开具。纳税人可登录电子税务局进行合并申报,也可在办税服务厅申报窗口办理业务,申报纳税后,按照现行规定申请开具完税证明。纳税人如果想了解详细操作和注意事项可以关注“石家庄税务”微信公众号查看学习;也可以到临近的办税服务厅咨询或获取宣传资料。

关键词:税务,申报,石家庄责任编辑:张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