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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认定申报平台启用

来源: 石家庄日报  作者:王静
2021-07-04 13:5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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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为全面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聚焦办好10件民生实事的通知》精神,根据河北省医疗保障局统一部署,自2021年7月1日起,我市门诊慢(特)病网上随时申报、医疗机构评审认定工作开始实施。

  参保人员微信搜一搜“河北智慧医保”,注册登录,选择“门慢门特申报”进入“河北省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申报平台”进行申报。或电脑网上登录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官网(网址//ylbzj.hebei.gov.cn/),进入“个人网厅”申报平台进行申报。

  参保人员需要在线注册,填报申报人基本信息和申报病种,同时上传原发病病历资料及所申报病种近一年的佐证材料(如门诊、住院病历资料和相关检查、化验等),自主选择具有认定资格的医疗机构,填写完整并线上提交后,申报人携带相关纸质病史资料到所选定门诊慢(特)病认定机构进行现场认定。

  对于异地安置、常驻外地、年老或行动不便、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居住地偏远等本人不能到现场进行认定的特殊参保人员,可通过亲属、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社区居委会、参保人单位医保专管员等代办人负责完成网上申报;申报时需在系统中选择“特殊人员”选项,填报不能前往现场认定的具体原因并做出个人承诺,提交认定资料后,由医师直接在线上进行认定。

  申报方式

  一、微信搜一搜“河北智慧医保”,注册登录,选择“门慢门特申报”进入“河北省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申报平台”进行申报。

  二、电脑网上登录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官网(网址//ylbzj.hebei.gov.cn/),进入“个人网厅”申报平台进行申报。

  温馨提示

  1、去定点医院认定慢(特)病前,需要登录慢(特)病申报平台、进行注册。按照提示进行个人信息验证、特殊人员确认。上传原发病病历资料及所申报病种近一年的佐证材料(如门诊、住院病历资料和相关检查、化验等)。并自主选择具有认定资格的医疗机构(申报人不自主选择的,认定系统将为其分配认定机构及相应科室),填写完整并线上提交后,申报人携带相关纸质病史资料到所选定认定机构进行现场认定。

  2、从7月1日起,需门诊放化疗的恶性肿瘤(含脑瘤);需门诊治疗的白血病;需门诊透析的慢性肾功能衰竭;需门诊治疗的血友病;需门诊治疗的再生障碍性贫血;需门诊治疗的重性精神病;需门诊治疗的肺动脉高压;需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的器官移植,这8种特殊病种全部启动平台随时申报、医院认定了。

  3、原“石家庄市医保APP”等申报平台停止使用。可按照7月1日启动的申报平台进行申报。

  4、年龄大了不会用手机可以通过亲属或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社区居委会、参保人单位等医保专管员,负责帮助完成手机平台申报。

  5、针对异地安置、年老或行动不便、居住地偏远等本人不能到现场进行认定的特殊人员,申报时需在系统中选择“特殊人员”选项,填报不能前往现场认定的具体原因并做出个人承诺,提交认定资料后,由医师直接在线上进行认定。

  6、前往医院认定前,请务必在申报平台线上完成“提交”材料这一步,再去医院时只需要携带已“提交”的相关病历纸质资料;医师审核后不再留存患者的病历资料;也不需要填写《待遇认定申请表》了。

  7、可以在申报平台“历史查询”中查看认定的全过程。在认定医院(确认材料齐全)受理慢性病20个工作日后、特殊病3个工作日后,可查询到认定结果。当查询结果显示为“审核成功”后,就可以到医疗机构选择定点,享受门慢(特)病的相关待遇了。

  8、如本次认定没有成功,是因为申报资料不全或不符合慢(特)病申报条件,当病情有进展或有新的佐证病历资料,具备慢(特)病申报条件后,可以再次申报。

  9、我市慢性病认定医院市区内9家:石家庄市人民医院(建华、方北院区)、石家庄市第二医院、石家庄市第三医院、石家庄市第五医院、石家庄市第八医院、石家庄市中医院;河北省人民医院、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

  各县(市、区)17家和部分乡镇卫生院:高邑县医院、藁城中西医结合医院、行唐县人民医院、晋州市人民医院、井陉矿区人民医院、井陉县医院、灵寿县医院、鹿泉区中医院、栾城人民医院、平山县人民医院、深泽县医院、无极县医院、新乐市医院、元氏县医院、赞皇县中医医院、赵县人民医院、正定县人民医院和部分符合条件的乡镇卫生院。

  10、我市特殊病认定医院按照病种管理市区内12家:石家庄市人民医院(建华、方北院区)、石家庄市第三医院、石家庄市第八医院、河北省人民医院、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河北省中医院、河北省儿童医院、和平医院、和平医院256临床部。

  各县(市、区)28家:高邑县医院、高邑县中医院、藁城人民医院、行唐县人民医院、晋州市人民医院、晋州安定医院、井陉县医院、井陉县中医院、灵寿县医院、鹿泉人民医院、栾城人民医院、市八院栾城院区、平山县人民医院、平山县中医院、平山中山医院、深泽县医院、无极县医院、无极县中医院、无极人和医院、新乐市医院、新乐市中心医院、新乐市中医医院、元氏县医院、元氏县中医院、元氏双惠医院、赞皇县医院、赞皇县中医医院、正定县人民医院。

  特别提醒:根据医疗保障有关规定,对参保人通过伪造虚假医疗资料和证明等,骗取门诊慢(特)病待遇的,取消待遇资格,两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该病种。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追回医保基金。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键词:医保,石家庄,门诊责任编辑:康义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