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召开第九十五次常务会议
研究并原则通过《网格化监管“1+4”问责机制》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
7月30日,市委副书记、市长马宇骏主持召开市政府第九十五次常务会议。会议研究并原则通过《网格化监管“1+4”问责机制》《石家庄市生态环境系统派出分局局长异地任职交流实施办法》《石家庄市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件定期曝光工作机制》《石家庄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石家庄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第三方运维监督制约机制》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以及《关于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实施方案》等。
会议指出,推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多项机制是推进综合指数“退后十”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市委、市政府立足我市实际,推行的一项环保领域创新性改革。各级各部门要深化认识、统一思想,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落实各项机制同贯彻落实全市领导干部会议精神和《关于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支持省会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方案》部署要求结合起来,系统推进全市自然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铁腕治污,不断深化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充分发挥各项机制的作用,切实以机制为抓手,紧盯“退后十”目标,聚焦问题抓督导,定量精准抓执法,严格问责抓考核,层层传导压力,狠抓工作落实,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的思想,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确保管得住、见成效,确保在空气质量综合指数“退后十”上实现新突破,在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上实现新突破。
会议强调,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是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顺应社会期盼的务实举措,对于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此次改革通过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取消和放宽112项行业准入条件,下放实施就近办理15项,延长许可有效期14项,108项审批时限平均压减32%,切实为企业减轻办证负担。放权不是甩手不管,减权并没有减监管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原则,严格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努力提升改革的综合效应,确保改革任务落实落地。
会前,与会人员共同学习了《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具体事项。(记者 刘娴 刘佳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