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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晋州:庭审搬进农户家

来源: 石家庄日报  作者:戴丽丽
2021-09-24 14:4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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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庭审搬进农户家

  日前,一场别开生面的法院庭审在晋州市晋州镇陈家庄村的一家农户内举行,晋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

  案件嫌疑人张某某在担任晋州市某专业合作社陈家庄村代办员时,以年息2.25%和实物奖励(食用油等)的方式向村民等不特定人群非法吸收存款,共非法吸收115户村民共计380余万元存款。现存款均已到期,该合作社无法偿还。晋州市人民检察院以张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提起公诉。

  眼看开庭在即,但嫌疑人的一张疾病诊断书,让承办检察官犯了难。

  嫌疑人张某某病情严重、瘫痪在床,这么重的病情是不是无法传唤到检察院接受讯问了?承办检察官立即向公安机关的承办人员及张某某家属电话了解情况,为方便群众,保证工作顺利开展,检察官前往其家中进行提审。案件提起公诉后检察官又积极联系法院,提出了鉴于张某某行动不便,去其家中开庭的建议,最终这一建议被晋州法院采纳。

  庭审如期在张某某的家中公开举行,张某某及其家人、陈家庄村委会负责人参加了庭审。庭审中,被告人张某某对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表示认罪认罚,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庭审结束后,承办检察官不忘现场通过以案说法进行普法。一场搬进农户庭院的庭审,既方便了身患重病的被告人诉讼,也能进行普法宣传,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

  晋州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的精神,真正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承诺,让司法服务更加贴心、惠民,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记者 戴丽丽)

关键词:庭审,农户家,晋州责任编辑:张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