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记者 康义涵)10月29日,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依据《石家庄市停车场管理办法》规定,备案公示了第一批机动车停车场,市民反响热烈,纷纷要求继续加大备案公示力度,大力规范管理市区机动车停车场。
目前,主城区各交警大队已采取上门服务加预约等工作方法,积极开展备案工作。截至11月4日,公安交管部门又对66个停车场、11037个泊位进行材料收集和现场踏勘,现对以上停车场进行公示(详见附件),欢迎市民予以监督。其他停车场备案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将陆续发布。
就市民关心的问题,市交管局解读如下:
1、哪些停车场要备案?
答:公共停车场、向社会提供经营服务的专用停车场。以上停车场的经营者应当自办理完营业执照、税务等相关手续之日起十五日内,持相关资料向停车场所在地辖区交警大队备案。非经营性的公共停车场由停车场产权单位进行备案。
2、备案需要需准备哪些材料?
根据《停车场管理办法》规定,备案人需准备以下材料:1、机动车停车场备案信息表。(关注“石家庄公安交警微信公众号”,——“微警务”——“交管便民一网通”即可下载表格电子版)2、经营性停车场需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者要与营业执照登记名称一致)、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明、代办人需携带授权办理委托书。3、合法使用场地的资料(权属证明:土地证明,如存在租赁关系,合同需在有效期内;规划配建的停车场应提供宗地图,以及其他权属证明材料)。4、其他相关资料。(以上材料,均请提前准备好原件及复印件)
3、市区大队受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桥西交警大队具体受理窗口:桥西区新石北路城角街东行200米路北桥西交警大队303室。 办公电话:85858455
新华交警大队具体受理窗口:新华区友谊北大街和平路北行250米(桥头)路西新华交警大队3楼316室。 办公电话:85858481
长安交警大队具体受理窗口:长安区中山路建华大街交口东行200米路南中山路470号长安交警大队二楼210室。 办公电话:85858684
裕华交警大队具体受理窗口:裕华区塔北路雅清街交口北行30米路西雅清街34号裕华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大厅3号窗口 办公电话:85858553
高新区交警大队具体受理窗口:高新区天山大街汾河路交口东行60米路北天山大街55号高新区交警大队501房间 办公电话:85858580
循环化工园区交警大队具体受理窗口:循环化工园区交警大队办公楼1楼110房间 办公电话:85858879
附件:全市机动车停车场备案第二批公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