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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双十一”消费提示

来源: 长城网  作者:朱昊明
2021-11-05 18: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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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记者 朱昊明 通讯员 蒋皓宇)随着“双十一”的临近,不少电商平台纷纷推出促销活动,众多消费者也已开启“加购”模式。为引导广大消费者理性购物、合理消费,石家庄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以下消费提示:

  理性消费防“剁手”

  “双十一”期间,消费者容易因为优惠促销而冲动消费,购买一些实际并不需要的商品。建议消费者在下单前,提前做好规划。对于已经支付定金的预售商品,可以先与商家沟通是否能够退定,如果不能,可以选择支付尾款后整单退款。

  “直播带货”需谨慎

  现在“直播带货”异常火爆,许多消费者会选择在直播间购买自己心仪的商品。但在选择直播带货方式消费时,仍需注意以下两点:首先要查看直播平台公示的商家信息,查看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如果平台没有公示商家营业执照,建议尽量不要购买其商品或服务,尤其是不要听信主播的诱导进行私下交易;其次不要轻信主播的产品功效宣传和超低价承诺,要根据自身实际需要再下单。

  货比三家享优惠

  网购节期间各电商平台促销规则各不相同,建议消费者仔细阅读促销规则,对心仪的商品进行多平台比价,注意区分到手价、尾款价等不同计价方式,明确红包、补贴、优惠券的使用范围或期限,避免被有些商家的“套路”误导。

  付款方式要认准

  消费者要提高财产安全意识,通过正规第三方支付平台付款,不要轻易相信对方以任何理由要求直接转账、汇款至私人账户,或通过发送付款链接页面或扫二维码等方式进行付款。对于自己不熟悉的网站,要慎重支付。为降低财产损失风险,可将转账到达时间设置为延时到账,一旦发现被骗,立刻联系第三方支付平台冻结资金。

  购物凭证要保存

  消费者要提前了解退换货政策,保存好聊天记录、直播视频、订单信息、支付信息、促销优惠截图等相关购物凭证,并向商家索要发票或收据,以备日后出现纠纷时,有充足的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及时联系商家和平台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热线或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关键词:石家庄,市场监管,提示责任编辑:朱昊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