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基本医疗保险全民参保工作计划新闻发布会现场。
长城网·冀云客户端12月10日讯(记者 康义涵)今天上午,从石家庄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石家庄市基本医疗保险全民参保工作计划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石家庄市对2022年度全民参保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提出力争实现参保全覆盖的目标要求。
据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局长陈玉联介绍,截至11月底,石家庄市参加2022年度基本医疗保险人数达到777.02万人,各项工作正在持续安排推进。
初步建立全民参保数据库 实行动态管理
在全民参保工作实施过程中,初步建立石家庄市相对全面的基本医疗保险基础数据库,实行长期动态管理,及时更新,为石家庄市参保缴费提供数据支撑,力争做到基本医疗保险基本覆盖所有法定应参保人群。
持续提高保障水平 优化服务流程
为进一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水平和优化经办服务流程,为参保缴费群众提供制度保障和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石家庄市医保局重点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现市、县医保政策统一、待遇水平统一、经办服务统一。二是持续推进省内就医无异地政策。参保人员可按规定在省内所有统筹区选择已开通异地就医住院、门诊费用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无需备案。取消门诊慢(特)病定点数量限制,河北省内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均可使用基本医保和个人账户直接结算。三是推行门诊慢性病或特殊病网上随时申报、定点医疗机构评审认定模式。门诊慢性病和特殊病可全部按照网上自主申报、定点医疗机构评审认定、工作日随时受理的模式进行办理。四是按照《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河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指导意见》(冀医保发〔2021〕4号)要求,进一步落实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制度。提高基金统筹层次,增强基金抗风险能力。五是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待遇。从2022年1月1日起,将城乡居民门诊统筹起付线由200元降低为100元,让参保群众享受到更充分的医疗保障。
此外,石家庄市医保局还通过强化参保政策宣传、明确各县(市、区)参保目标任务、加强对全民参保情况的督导指导、建立督查制度等,多措并举促进全民参保。
实行多渠道缴费模式 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参保群众可选择多种渠道进行医保缴费。一是可通过便民缴费自助终端、办税服务窗口和22家合作银行端进行缴费;二是利用网厅河北省电子税务局网页版、微信“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微信城市服务和微信生活缴费、手机APP河北政务服务推广的“冀时办”手机APP、云闪付APP、河北省电子税务局APP自助办理医保缴费业务,实现医保缴费“线上办”。
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是每个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石家庄市城镇职工基本医保个人缴费按照缴费基数的2%缴纳,用人单位按照缴费基数的8%缴纳;石家庄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2022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320元,2021年度各级财政补贴标准为580元。参保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保险等多种保障。参保人员因病住院医疗费可按规定比例报销,参保人员门诊就医,可按照普通病门诊、高血压和糖尿病门诊、慢性病病种门诊(城镇职工31种,城乡居民21种)和特殊病病种门诊(8种)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各种医疗费的年度报销限额城镇职工为65万元,城乡居民为50万元,能够大幅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