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12月份,随着气温逐渐降低,石家庄市流行性感冒报告病例数开始上升,发病人群以中小学生和散居儿童为主,约占7成,病原学监测均为乙型流感病毒引发。
石家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流行病防治所副所长刘立表示:由于我市流感高峰期在12月至次年3月,预计随后流感病毒阳性率、流感病例和流感样病例就诊百分比会逐渐升高,不排除个别学校、托幼机构发生聚集性流感疫情。市疾控中心提醒每个市民,从日常生活入手,科学预防流感发生传播。
1.保持良好的个人及环境卫生。勤洗手,常通风,外出或在公共场所时佩戴口罩,打喷嚏或咳嗽时应用手帕或纸巾掩住口鼻,避免飞沫污染他人。
2.在流感高发期,尽量不到人多拥挤、空气污浊的场所;
3.均衡清淡饮食、适量运动、充足休息,避免过度疲劳。
4.接种流感疫苗可减少感染的机会或减轻流感症状。
5.一旦出现高热、全身肌肉酸痛、咳嗽或咽痛等流感样症状,应及时就医诊治。
市疾控中心特别提示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
1.切实落实晨(午)检、因病缺课和登记制度。对因病不能到校的学生要查明病因,一旦核实为传染病病例,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2.管理好流感病例。已确诊流感病例不能“带病”上课,应居家或在医院治疗,至体温恢复正常、其他流感样症状消失48小时后方可持医院证明复课。
3.保持环境清洁和通风。保持教室和寝室环境清洁和良好通风状态。经常打扫教室和寝室,每天保证一定时间的开窗通风,每天至少三次,每次不少于10分钟。
4.减少或避免大型集体活动。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学校及托幼机构应尽量减少或避免大型室内集会等集体活动,以减少传播风险。(记者 王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