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社局发布《2022年全市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其中确定了2022年全市人社系统将开展的19项公共就业服务专项行动。
(一)就业援助月。2022年1月,以城乡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去产能职工及困难企业职工、脱贫人口及农村低收入人口、易返贫致贫人口为重点对象,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当地残联、乡村振兴等部门开展,为就业困难人员等提供重点帮扶。
(二)春风行动。2022年1-3月,以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返乡农民工、有用工需求的企业等为服务对象,将受疫情影响滞留就业地的劳动者、春节期间有连续生产用工需求的企业作为重点,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当地乡村振兴、工会、妇联等部门开展,支持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
(三)劳务品牌培育选树活动。2022年3-6月,启动劳务品牌培育选树活动,按照省级劳务品牌标准,6月底前4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每县至少培育1个劳务品牌,其他县(市、区)按照“一县一品”大力开展品牌培育行动。加强政策扶持和宣传推广,扩大劳务品牌建设对促进就业创业、推进乡村振兴、助力共同富裕的重要作用。
(四)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专场活动。2022年3-5月,以应届高校毕业生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对象,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和有关高校联合开展,为高校毕业生求职择业和用人单位招聘人才提供精准对接服务。
(五)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培训工程。2022年3-10月,以脱贫劳动力、易致贫返贫劳动力、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为重点对象,由各项目实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展,针对就业意愿和岗位需求,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提升就业能力,促进转移就业。
(六)民营企业招聘月。2022年4月,以民营企业和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脱贫劳动力、登记失业人员、农民工为重点对象,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当地教育、退役军人、工会、工商联等部门开展,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吸纳就业主渠道作用,帮助重点群体就业。
(七)全市职业技能大赛。2022年5月(以具体通知为准),按照省人社厅统一安排部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办全市综合性技能赛事活动,选拔优秀人才参加全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发挥职业技能竞赛促进技能人才培养、弘扬工匠精神和推动就业创业的重要作用。
(八)残疾人就业帮扶活动。2022年5月15日,以残疾人为重点对象,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当地残联开展,帮扶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残疾人实现就业。
(九)退役军人精准帮扶活动。2022年5-6月,以有就业创业意愿的退役军人为重点对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退役军人联合招聘活动,促进退役军人实现就业创业。
(十)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2022年5-8月,以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城镇失业人员、脱贫劳动力和有招聘需求的各类用人单位为重点对象,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开展,搭建市县联动的网络招聘平台,以优质高效服务助推稳就业保就业。
(十一)全市创业培训讲师大赛。2022年5-6月(以具体通知为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办全市创业培训讲师大赛,为第三届河北省马兰花创业培训讲师大赛选拔优秀选手,搭建创业师资交流平台,以赛促训,以赛促教,提升创业培训讲师授课能力,提高创业培训质量。
(十二)全市创业创新大赛。2022年5-6月(以具体通知为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办全市创业创新大赛,为第五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河北选拔赛推荐优秀选手,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在全社会大力营造鼓励支持创新创业的浓厚氛围和良好环境,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向高质量纵深发展。
(十三)创业就业成果展示交流活动。2022年6-7月,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创业人员、农民工、非遗传承人等群体为重点,挖掘创业典型,讲好创业故事,展示综合素质高、企业效益好、群众口碑佳的创业成果典型案例,积极参加全省创业就业成果展示交流活动,为创业者搭建交流对接平台,激发全社会创业热情。
(十四)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行动。2022年8-9月,以2022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对象,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展,促进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十五)“零工市场”建设服务活动。2022年9-10月,以城市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脱贫劳动力等为重点对象,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工会、妇联、乡村振兴等部门开展,建设标准化“零工市场”,优化就业服务功能,搭建信息发布平台,组织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人员、“三支一扶”等基层项目志愿者,开展政策宣讲、岗位推介、培训指导、法律咨询等服务,着力提升零工人员就业技能和就业质量,实现求职招聘有场所、岗位对接有服务、管理规范有秩序、安全运行有保障。
(十六)就业帮扶行动周。2022年10月17日前后,以脱贫人口、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易地搬迁安置区为重点,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乡村振兴部门联合开展,集中提供就业帮扶。
(十七)金秋招聘月。2022年10-11月,以招聘需求较大的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和登记失业人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为重点,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当地民政、退役军人、工会、工商联等部门开展,帮助企业解决招工稳工难题,促进人力资源供需匹配对接。
(十八)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2022年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以2023届高校毕业生、往届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期满未就业人员为重点对象,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展,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
(十九)“直播带岗”活动。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今年举办不少于1场“直播带岗”活动,以“政策解读+企业展示+岗位推介”形式,聚焦重点企业,为企业和求职者提供精准高效的云上就业服务。(记者 王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