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藁城区某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张某向管理服务对象索要钱款被免职并受到党纪处分
2021年11月,藁城区某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张某以罚款名义向辖区内企业负责人索要3000元,因张某不能开具正规票据,当事人没有给其3000元。张某向管理服务对象索要钱款,影响较坏。张某被免职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灵寿县塔上镇民政工作人员袁某某向辖区企业索要钱款被清退
2021年12月14日,灵寿县塔上镇民政工作人员袁某某(劳务派遣人员),向辖区内企业索要钱款3万元,企业多次要求其偿还,袁某某拒绝归还并在企业办公室打伤企业负责人父亲。袁某某利用职务之便向管理服务对象索要钱款,并引发冲突打伤人员,影响恶劣。袁某某已被清退,索要钱款已责令退还。
三、新华区行政审批局工作人员陈某不作为被调离工作岗位
2021年8月24日,新华区某中西医诊所负责人到新华区行政审批局就中医专业能否在中西医结合诊所注册问题进行咨询,窗口工作人员陈某简单答复不能办理。在办事群众告知陈某其曾经咨询市行政审批局可以办理的情况下,陈某依然不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咨询相关政策,仍然简单答复不能办理,致使办事群众反映的问题一直未能解决。陈某已被调离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