遛狗不拴绳,束犬绳长度超过1.5米;携带犬只外出没有对犬只佩戴嘴罩(套);无证养犬;一户养多犬;违规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等,这类不文明养犬行为将被严惩!《石家庄市养犬管理条例(修订)》实施近一个月,为全面贯彻落实该条例,规范市民养犬行为,即日起,全市不文明养犬行为集中整治行动正式启动,重点对以上5种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7月8日一早,由市公安局长安分局、长丰派出所联合长丰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组成的不文明养犬整治行动队,突击检查了紫晶悦城二区,当场查扣没有办理“狗证”的违规犬一只。从当天2个小时的检查情况来看,未发现大型犬,多数养犬人能做到遛狗拴绳,但无人为犬只戴嘴罩(套),个别存在无证养犬行为。
紫晶悦城小区位于翟营大街与光华路交叉口附近,是一片高层住宅区。当天6时30分许,记者跟随不文明养犬整治行动队走进紫晶悦城二区。看到装有犬笼及捕犬工具的执法车,不少居民纷纷为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点赞。
“太有必要了,应该好好管管那些不文明养犬人,他们在小区里遛狗不拴绳,狗狗拉了尿了也不及时清理,还有饲养大型犬的,个头比小孩都大,看着都吓人。”一位正带着孙女在楼下遛弯的居民对小区里出现的不文明养犬行为感到“头疼”,她希望通过此次专项行动,依法查处非法养犬行为,倡导养犬人依法养犬、文明养犬。
“您好,你家狗办理狗证了吗?请出示一下!”6时40分许,在紫晶悦城二区中心小花园,一女子用束犬绳正牵着一只白色的小狗遛弯,面对民警的突击检查,该女子神情显得有些慌张,并一再解释说,自己刚养犬两三个月,并不知该如何办理“狗证”。
“您可以选择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进行办理。咱们这里属于重点管理区,办证需要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明、犬只全身电子照片、犬只狂犬病免疫证明等,详情您还可以登录公安局官网查询。”长丰派出所社区民警史风海耐心解释说,养犬人需要给犬只办“狗证”的条例已存在多年。按照6月15日新实施的《石家庄市养犬管理条例(修订)》相关规定,未办理养犬登记的,养犬人需要五日内补办手续。“我们暂扣您家的小狗,请您尽快按要求办理狗证。”面对这一执法决定,该女士表现十分不理解,在执法人员一再解释劝导下,对方表示会尽快办理“狗证”,做到依法养犬。
7时许,一位男士牵着一只泰迪狗走出单元,对方不仅提供了自家泰迪狗的电子狗证,而且还从兜里掏出随身携带的卫生纸和塑料袋,“作为一名养犬人,为了社区的和谐美好,我们应该做到依法养犬、文明养犬。”针对自家犬只当天没有佩戴嘴罩(套)的情况,他当即表示对新条例的有关规定尚不清楚,“我会注意的,下次按条例规定依法遛狗。”
7时40分许,在小区门口,一位女士正沿着马路牵绳遛狗,她同样没给狗狗佩戴嘴罩(套)。长丰派出所民警罗银刚拿出条例给予了宣传解释。“按照条例规定,携带犬只外出未对犬只佩戴嘴罩(套),未用束犬绳(链)牵领或者束犬绳(链)不合标准的,处警告,并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这位女士说,下次自己一定注意,遛狗不光要拴绳,还要佩戴嘴罩(套)。
在当天的不文明养犬行为集中整治行动中,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紫晶悦城小区,暂扣一只违规犬。执法人员表示,没有办理犬只准养证的,养犬人请尽快按照要求办理,逾期未办理的,将没收犬只。
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将持续开展下去,希望广大养犬人能严格按照《石家庄市公共文明行为条例》和《石家庄市养犬管理条例(修订)》规定,做到文明养犬、依法养犬,携手共创一个文明、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记者 刘俊科 杜慧 见习记者 张铭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