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新媒体集团  主办
当前位置: 教育

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11日举行

来源: 石家庄日报客户端  作者:赵艺
2023-03-10 17:53:53
分享:

  记者从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获悉,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11日举行。为保障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发布了有关事项提示。

  3月6日起,可打印准考证,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进行打印,按准考证要求及考点地址参加考试。考生可合理规划出行方式和线路,开考当天须提前到达考点,避免因天气原因、道路拥堵、交通管制及路上无法预知的交通情况造成考试迟到。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试违纪作弊行为都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考试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涉及考试舞弊条款,考试期间组织作弊、为作弊行为提供作弊器材或其他帮助的、出售或提供试题(答案)的、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均触犯刑法,请考生诚信应考,切勿以身试法。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考生,考试期间随身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无论使用与否均按作弊处理;在考试中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向考场外发送、传递及接收试题(答案)信息实施作弊的,一律停考3年;涉嫌犯罪的,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除规定的考试用品外,其他任何与考试无关物品请一律存放在指定物品放置处。

  此外,考生要及时关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微信公众号,如有与考试有关的其他信息、通知和要求,将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记者 赵艺)

关键词:笔试,举行责任编辑:朱昊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