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石家庄市人社局印发《石家庄市劳务派遣单位劳动保障信用等级评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评价办法》),对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在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内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全面实施诚信等级评价。
根据《评价办法》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诚信评价实行百分制,分为A(优秀)、B(合格)、C(不合格)三个等级。诚信等级评价内容包括劳务派遣单位的劳动用工、业务规范、制度建设、管理效能等情况,及劳资纠纷、非正常经营、失信行为、违规派遣、违法行为等不良信息情况。通过单位自评、审核评价、社会公示、结果公布等程序对劳务派遣单位进行等级评定,得分大于等于90分的,为A级,得分大于等于60分小于90分的,为B级;得分低于60分的,为C级。连续两年以上达到A级评定标准的单位,经单位申报,可以增评2A级单位;连续三年以上达到A级评定标准的单位,经单位申报,可以增评3A级单位。
此外,“在认定周期内发生较大等级(含)以上工伤事故的,提供虚假材料参加派遣年度核验或劳动保障等级认定的,不参加核验的,用人单位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的,派遣非全日制用工或派遣日结工的,向化工行业、客车驾驶员、危化品货车驾驶员派遣的,企业在认定周期内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企业在认定周期内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三次以上的,有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许可证行为的”等9种行为之一的将一票否决,不予评价。
在结果运用方面,对获评A级的单位,人社部门将纳入石家庄市和谐劳动关系样板单位培育范围,对C级及未参加诚信评价的单位将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同时,作为人社部门深化劳务派遣领域“放管服”改革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措施,该评价结果将纳入劳务派遣单位诚信记录载入档案,并上传石家庄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予以公示。
石家庄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保障合法权益、避免风险,是合作经营、求职用工中首要考虑的问题,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更愿意与信用记录优良、信用等级较高的企业打交道,愿意通过这类企业就业、愿意接受这类企业的服务。开展劳务派遣单位诚信等级评价将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行业秩序,维护劳务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督促劳务派遣单位依法经营、诚信服务。这将对推动政府、企业购买服务正向选择,实现劳务派遣行业良性运转,营造“守信受益、失信必损”“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良好氛围起到积极作用。(记者 王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