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发挥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的协同作用,引导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市财政局贯彻落实石家庄市财政引导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十条措施,近日累计为847家企业兑现奖补资金1.7亿元,从上市挂牌补助、信贷增量奖补、定向贷款贴息、股权投资奖励等十方面对各类企业和银行金融机构进行奖补,“真金白银”为实体经济发展“加油助力”。
激励拓宽资本市场融资渠道。一方面通过实施上市挂牌补助,引导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融资,对在境内和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首发上市的企业给予300万元补助,落实27家上市企业上市挂牌补助1320万元,实现上市首发融资29.7亿元,占全省首发融资额71%;另一方面实施首发债券补助,对首次成功发行公司债、企业债、可转债等信用类债券的企业,按照实际融资金融1%给予补助,落实4家企业首发债券补助76万元,实现首发债券融资7600万元,进一步支持企业优化债务融资结构,拓宽直接融资渠道。
据了解,为鼓励企业上市,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优化上市奖励前置政策,按照“即申即核即拨”原则,修订“金十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前置服务奖补关口,按照股改、辅导、受理、备案、审核等五个阶段分步给予资金扶持,实现省市政策错位互补、全程激励。今年以来已落实2023年分阶段上市奖励补助680万元。
给予中小企业定向贷款贴息。通过实施定向贷款贴息,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兑现60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2734.2万元;兑现257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贴息6028.7万元;兑现3家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127.8万元,支持石家庄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快速成长。
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支持城市发展。通过实施股权投资奖励,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支持市域产业发展,对于投资规模达3000万元且期限满两年的股权投资基金公司,按照不超过其实际投资金额(扣除政府投资引导基金)1%标准予以奖励。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19家股权投资基金公司投资我市12家企业,兑现股权投资基金奖励2474.1万元,吸引股权投资24.7亿元,进一步支持石家庄市企业快速发展。
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通过实施信贷投放增量奖励,鼓励驻石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石家庄市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兑现新增小微企业贷款增量奖励1630.4万元,兑现中小企业无还本续贷奖励1092万元。同时,为激励驻石银行业金融机构“敢贷”“愿贷”,市财政局会同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科技局印发石家庄市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试行办法,设立2亿元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为小微企业提供更多、更优质服务,助力实体经济加快发展。(记者 马静 通讯员 刘娴 贺立伟)